※ 引述《jack880828 (场外棒球阿嬷)》之铭言:
: 我朋友他弟
: 好几年前等红灯时被酒驾从后面追撞
: 断了一条腿 要用义肢才能走路
: 后来据他弟说 法院判酒驾阿伯要赔1000多万
: 但前不久 这位酒驾阿伯因为癌症死掉了
: 至今他仍没拿到半毛钱
: 是不是永远都拿不到了啊?
肥宅民法不熟
不过刚好懂继承
现在继承采是限定继承
民法第1148条规定
中略
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之债务,以因继承所得遗产为限,负清偿责任。
他有多少钱就还多少钱
另外,债权人可以声请法院命继承人陈报遗产清册。
所以你要尽快要求那阿北的继承人去办这东西,才知道他还有多少钱。
再来是有一些网络上文章会讲你要去办三小程序
写一堆让你误以为要办这些东西才能限定继承
实务上ㄋ
是
因为以前有太多天外飞来一笔债务的情况
(比如老爸或阿公死好几年后突然有人来讨债)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发生
死的人如果你非常确定他没多少钱 可能还有其他负债
基本上也不用办什么程序
直接就是限定继承,他有没有欠钱都跟你无关
我是觉得没希望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