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 记得听过法律上损害债权好像有个概念是损害债权的人要负连带责任
这样这些犯法的法官和检察官是不是要连带赔巴黎银行1千万美金啊?
然后政府是犯法法官.检察官的老板,是不是比照妈妈嘴咖啡店长?
政府是不是可能得连带赔巴黎银行1千万美金啊? 全民买单?
不过法条是法条,自己人是自己人
巴黎银行求偿时,法官和检察官都是高级法律人自己人
是不是新的官司照样能搞死巴黎银行? 政府和犯法法官.检察官都能不负责?
我这怀疑是对的吗? 求解.....
※ 引述《twoquarters (半个比尔)》之铭言:
: 翁茂钟是台南纺织龙头佳和集团第二代接班人,是佳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为台
: 南“亿载会”重要成员之一,多年前曾任台南警友会理事长,为台湾知名富商。
: 翁茂钟经营的公司,1997年因投资惨赔,积欠百利银行近千万美元,当时翁茂钟公司以1
: 张1000万美元的本票做抵押。监察院报告指出,翁茂钟为这1000万美元本票,运用自己在
: 司法检调的雄厚人脉,透过关系以求胜诉、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