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UDN
2.记者署名:
记者林伯骅/高雄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医院点钞失误多退3万 妇人爽A“本来就我的”惨了
4.完整新闻内文:
67岁唐姓妇人3年前缴纳丈夫住院费用,医院柜台小姐忘了将上1名民众付的钱从点钞机取
下,把她的钱加上去,结果误以为多给、退回3万多元,她不吭声拿走,医院隔天发觉后
提告;一审认为难构成刑责,上诉后,高雄高分院认定犯侵占离本人持有物罪,改判唐妇
罚金1万,未扣案3万多元没入,可上诉。
这起事件发生在2018年6月11日,唐姓妇人因丈夫在高雄义大医院住院,她去缴付住院费
用3万3090元时,缴费柜台人员陈女忘记上1名民众缴的3万3000元还放点钞机上,就把唐
妇的千元钞放上去,点出来共6万6000元,误以为唐妇多给,于是退给她3万3000元。
唐姓妇人当下见状没多做表示,收下3万3000元后离去;直到隔天陈姓女子发现帐目短少
,由医院调阅监视器画面后,打电话给唐妇,不料她却回答“我确实缴了6万6000元,本
来就该退还3万3000元”,且她已把钱花光。
医院报案提告,唐妇接受侦讯、审理时仍坚称她缴6万6000元,所以医院退还3万3000元、
她没多拿。
一审桥头地院法官勘验监视器画面,发现确实漏拿走点钞机上的钞票,且唐妇也无法解释
为何仅需3万多元、却付6万多元,不采信她说法;不过因是柜台人员误认而主动拿钱给唐
妇,法官认为不构成检方起诉的“侵占脱离物罪”,即使这行为非常不可取、态度令人难
认同,仍判无罪。
检方上诉,二审合议庭认为,唐姓妇人明知退回的3万3000元钞票是“错误交付之物”,
仍默默收下,让钞票脱离陈姓女柜台人员的支配管领范围,犯侵占离本人持有物罪,且她
矢口否认犯行、未和解,改判罚金1万元,得易服劳役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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