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orkforme (′‧ω‧‵)》之铭言:
: 备注请放最后面 违者新闻文章删除
: 1.媒体来源:
: 自由时报
: 2.记者署名:
: 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
: 10岁娃被老板打到死 妈看4个月不敢吭声
: 4.完整新闻内文:
: 10岁娃被老板打到死 妈看4个月不敢吭声
母亲那边可能因为知识不足又从小被打骂长大,已经养成了不敢反抗的性格
家里又穷,只是个可悲可怜又无力自救的女人。
但其他之前接触到女童的人就问题大了
按照少年福利法第 53 条
医事人员、社会工作人员、教育人员、保育人员、教保服务人员、警察、
司法人员、移民业务人员、户政人员、村(里)干事及其他执行儿童及少
年福利业务人员,于执行业务时知悉儿童及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立
即向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通报,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六、遭受其他伤害之情形。
结果现在是人被活活打死,还打了四五个月,中间有去上学,(有无就医不知)
这不就表示之前接触到这女童的
社会工作人员,教育人员,医事人员(如有就医的话),都有知情不报的可能吗
是怕事又或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又或是小孩就是要打的观念
之前教育部有要教师去参加提高辨视受家暴孩童征兆的讲习
在教师版一堆人在痛骂这是给老师找麻烦
虽然也有教师出来说明,通报并不会有多麻烦什么的
但那声音远微弱于在那痛骂教育部,认为这是给老师添麻烦的声音
国外打小孩是会马上被通报警察,台湾是打死了之后
记者去问时,会在镜头前说打的很凶,常常在打。
真的是想问说,知道打的很凶,常常在打,打个110有哪么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