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曾健祐
3.完整新闻标题: 想和女友结婚却硬上她13岁女儿 赔60万不认罪判3年8月
4.完整新闻内文:
桃园林姓男子有意和女友结婚并认识她13岁的女儿,却趁独处时对少女摸胸、亲吻甚至性
侵,少女控诉,平时都称林“阿伯”,当时林还对她说“要让妳怀孕”、“是他老婆”,
但自己并不喜欢这样;法院审酌,林虽赔偿少女及家属60万元,但犯后狡辩仍依妨害性自
主判他3年8月,可上诉。
检警调查,林男2018年9月22日趁著照顾少女时,竟朝她亲吻、摸胸,抓她手摸自己生殖
器,最后性侵得逞,直到对方事后和朋友透露,辗转传到她妈妈耳里才曝光。
审理时,林辩称不知少女未满14岁,还反控是少女主动拉他手摸胸,自己拨开后就继续睡
觉,没有对她性交;林的辩护人则说,林坦承有合意猥亵,但是因为对方主动为之,并主
张林男有轻度智能不足,应予减刑。
少女控诉,她都称林男“阿伯”,当天去他家作客,在房间看电视时,林伸进她衣服摸胸
、下体,然后又被亲吻,林还一直说“喜欢她”等语,还被拉去强摸他生殖器,最后被性
侵,结束后发现自己下体流血,林的生殖器上也有血,林还交代她不可以跟妈妈讲。
少女并指称,当时被摸胸、亲吻,但自己并不喜欢这样,林还对她说“要让你怀孕”、“
是他老婆”等,但自己觉得很不舒服。
法院审酌,少女有轻度智能障碍,以其智识与表达能力,若非亲身经历,应无法编织出超
出其心智程度上,遭林男性侵的过程,且她始终处于被动陈述状态,加上生活单纯、欠缺
社会经验,难认有陷构林的必要,采信其证词。
法院认为,林男明知少女年幼,无视她对其视如父亲般信任,竟朝她性交,严重戕害她身
心,造成难以抹灭伤害,且林虽已经用60万元和少女、家属达成和解。
但法院指出,林犯后否认,为脱罪还辩称是少女主动引诱,也没有诚心道歉,家人也不希
望从轻量刑,审理后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判林有期徒刑3年8月。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178457
6.备注:
北部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