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021515 ()》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苹果
: 2.记者署名:
: 王吟芳
: 3.完整新闻标题:
: 结婚错了吗?OL上班第一天被开除 只因告知主管“月底要请婚假”
先说法律规定
依就业服务法第5条第1项规定:为保障国民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
再依同法第65条规定:违反第五条第一项…规定者,处新台币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五十万元以
再来看看这件案子(先声明,以下判断都是以这篇水果报导有陈述的内容为准,其他没讲的?
: 4.完整新闻内文:
: 高雄卢姓女子前年到一家生技公司应征行政助理,没想到录取后第一天上班,她告知自己
: 未婚且月底马上要请婚假,竟当场就被解雇。卢女事后出具当天对话录音,以遭婚姻就业
: 歧视向劳工局申诉,公司因此被依违反就业服务法开罚30万元,提起行政诉讼抗罚上月也
: 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败诉,可再上诉。
这段只是简要说明,略过。
: 这家生技公司提告指出,前年5月间,公司因有急迫业务需求透过网络对外征才,卢女来
: 面试时口头告知已婚,且表示可以马上上班才被录取,不料报到当天她又改口说未婚,且
: 月底立即要请婚假。由于卢女应征职务牵涉到公司财务管理,有接触现金的需要,选才标
: 准应以诚信为重,公司是因此是认为卢女欠缺诚信才决定解雇她,而非因为她的婚姻状况
: ,但劳工局未调查清楚,就以本件成立婚姻歧视开罚30万元,显有违误。
“公司提告指出”,也就是这段所说内容都是 “资方单方面说词”,不直接等同事实。
: 这间公司还说,他们是仅成立两年的小公司,没有专业法务或人力资源专员,且卢女是成
: 立迄今录取的第3名员工,公司对于就业服务法的相关规定并不清楚,就算要开罚,30万
: 元罚金也太高,依行政罚法第8条但书“不知法规减轻处罚”规定也应该减少裁罚金额才
: 合理。
依法务部105年2月23日法律字第10503503620号函释意旨,倘行为人并“不知法规”,纵属初犯,仍无前开但书有关减轻或免除处罚规定之适用。
公司所提的成立2年、没有专责人员负责、对法不清楚等事由,并无行政罚法第8条规定之适用;公司亦未提出具体事证,以证明有不知法规范之正当事由。
开公司,却连最基本的劳动法规都不去了解,也不去寻求协助(请法务或人资或跟法律事务所、顾问签约都可以啊),那就只好花钱(被政府裁罚)买经验,而且罚你30万已经是最低了,还想凹阿?
: 高市劳工局则反驳,依卢女提供的录音档,公司在她录取上班知道她婚姻状态后,多次表
: 示因卢女不久就要请婚假、产假和育婴假等,可能造成公司营运不便、人手不足等基础去
: 做对谈,并未对卢女诚信提出质疑,可见公司解雇她的原因就是卢女将请婚假恐致人手不
: 足,而非卢女违反诚信,主张开罚有理。
: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调阅卢女录音档,发现当天公司主管称“基本上我们是希望说我们就做
: 到今天为止……”、“接下来你毕竟要请婚假,可是我们接下来要开团购你如果说要请8
: 天我们人手上不足”、“所以我们就是很疑惑那没关系,因为毕竟说我们接下来很忙那不
: 给你请也不行,……如果你方便的时候给你今天的薪水”、“……因为这跟我立场预想的
: 是不一样坦白讲是……因为我们在收到的纪录是已婚……”、“…而是变成说已婚跟未婚
: 我们在一开始想法设定这个位子的人会不一样,因为我们设定是她这个助理的工作他必须
: 帮助主任,因为你自己想,你请8天请婚假或是以后的产假跟你育婴假这都是政府给你的
: ,可是我那时候还是要补人我马上还要再补一个人进来……”等。
这两段一起看。
可以知道劳方有明确事证,而且提出的录音档内容很明确的就是公司一直明示暗示要他走,理由显然跟公司说的“诚信”无关,都是围绕在“结婚”、“婚假”、“产假”、“人力”。
: 加上公司负责人指称,卢女面试时告知已婚,但5月2日上班第一天提出身分证资料配偶栏
: 却空白,且告知5月24日要请婚假,这样情况使公司无法理解卢员身分是已婚或未婚等,
: 可见公司确实在她上班当天才发现她未婚,并立即告知此与公司预先设想的职务要求不同
: ,担忧她报到后须请婚假将影响人力调配,因此将她解雇。
就业服务法第5条立法理由提到:“就业歧视”指“雇主以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与执行特定工作无关’之特质,来决定是否雇用求职人或受雇人的劳动条件,且雇主在该项特质上的要求是不公平、不合理的行为”…
讲白了,今天员工有没有结婚到底跟你公司屁事?
我结又怎样没结又怎样离婚又怎样再婚又怎样?
我婚姻状况公司不理解又怎样?
公司都不能以此做为解雇的理由。
公司又凭什么身家调查?
就算再退一万步来讲
要扯诚信问题,好。请问:
“负责人指称”“负责人指称”“负责人指称”
很重要所以贴三遍,
你指称都不用提证明的,你说有就有?
到底是谁才在说谎阿?
而且我跟公司告知是否结婚跟诚信的关系是?
不想跟你公司讲我的私事就等同职务上接触现金会出问题?
别滑坡啦!
也就是说,“劳方提出之录音档内容”即足以证实公司对婚姻有所歧视;
公司不但无法反驳录音档的内容,主张的“诚信问题”也根本拿不出任何“证据”来,只能一直跳针。
讲白一点就是“狡辩”、“找借口”、“推托之词”。
以结果来看公司在申诉跟诉讼期间提出的证明都完全不足采信。
阿留言还一堆人信,黑人问号?
: 法官认为,公司既然面试录取卢女,应是肯认她具备工作职业条件,却因结婚与否的与工
: 作能力不相关因素将她解雇,对卢女构成直接不平等待遇,已构成违反就业服务法的婚姻
: 就业歧视行为,判公司败诉。可上诉。(王吟芳/高雄报导)
这没啥好讲,就是就业服务法禁止就业歧视的原因。
如果公司可以因为你的婚姻解雇你,那也可以因为性别解雇你,可以因为种族解雇你,可以因为你昨天过生日从39岁今天变成40岁而解雇你……
劳权GG。
我认为这件案子的录音行为本来就是自保,没有人没事每天上班都全程录音,公司也一定不是第一次跟他提这件事就被录到,一定是多次到劳方有警觉,不须要当场跟公司讲法讲理起冲突,就把事实给公正第三人去检视就好。
试问如果今天没有这个录音档,谁知道公司会怎样凹、怎样掰,
劳方录音把事实录下来,资方没办法凹了,丑态毕露跳脚气噗噗,还一堆人一起帮公司气噗噗,如果同为劳方真的不要这样作贱自己啦!
原文下有留言说劳方说谎不对、没有诚信…的一堆
哈囉请问真的有好好看内文吗?
还是负责人开金口说的就是圣旨是真理,容不得质疑?
还有很多留言提到蟑螂、预谋、垃圾台女、恶心、讼棍、耍贱…
我只能说,这案子没有在钻漏洞,非常明确就是公司违法,劳方自保。
如果公司做事、程序都遵法守纪照规定来,我想钻还找不到漏洞咧!
所以拜托请有从事相关职务的人稍微培养法律或劳权观念啦!不懂就问啦!
被罚之后还硬凹真的很难看啦!
不然这种案子真的会一直出现,以上。
https://i.imgur.com/R3VpyZk.jpg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114/WS42KVGFPFBXFJUT2NN7A4I22Y/
: 6.备注:
: 婚假臭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