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事多次摸耳告性骚 检:非隐私部位不起诉
陈冠勋 庄志成 / 台北报导 2021-01-14 12:56 最后更新:2021-01-14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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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一名萧姓男子,对公司1名女同事多次摸耳朵,女方感觉不舒服,对他提告涉嫌性骚
扰,桃园地检署调查时认为不构成性骚扰要件,不起诉处分。律师则指出,可以改走民事
诉讼或行政申诉。
在桃园49岁萧姓男子,多次抚摸一名女同事的耳朵,对方相当反感,警告后依然故我,辩
称是在打招呼,女方愤而提告涉嫌性骚扰,不过,检方侦办后,则做出不起诉处分,不少
民众对此感到错愕。
有民众说:“这个身体是你自己的,你没有经过我允许强行来触碰我,这样不构成威胁吗
?”、“莫名其妙,就为什么你要过来,你要干嘛。”
桃检襄阅主任检察官赵燕利表示:“我们尊重检察官的个案判断,本案即使不构成性骚扰
防治法第25条所规定之犯罪行为,被害人还是可以循着性骚扰防治法的规定,向主管机关
提起申诉。”
其实法律明定,构成刑法的性骚扰要件,必须在当事人来不及抵抗时,有出现亲吻、拥抱
、触摸胸部、臀部等身体隐私处的行为,不过,检方认为耳朵能不能算是私密部位,仍有
疑虑,因此不构成成罪要件。
律师施宥宏指出:“就民事上面的,她真的觉得很不舒服的话,当然是可以向民事法院提
告,请求损害赔偿的动作,那当然也可以向劳动部检举。”
现代妇女基金会教育宣导部主任刘容任强调:“回到性骚扰的本身,我们其实比较会去看
说当事人的主观感受上,这件事情是不是违反她的意愿,然后跟性,跟性别有关。”
妇女团体对此表示遗憾,认为这是牵涉人与人的身体界线,既然对方不舒服,就应该给予
尊重,而虽然刑事诉讼告不成,但可以转而提告民事求偿,或是通报主管机关,对内召开
性平会等方式来处理,杜绝所有可能的职场性骚扰。
P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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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本肥有一次去剪头发,理发师是一个肥宅,还有点味道
剪完后用毛巾在清头上的毛时,他用手指隔着毛巾抠进我的耳朵里
靠杯,顿时有被侵犯的感觉
怎么办,我这样是不是肥宅相轻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