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自由
记者署名:陈慰慈
新闻标题:少女控被下药偷拍“口爱”影片 检方一查:她自己脱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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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慰慈/台北报导〕周姓男子经友人介绍认识一名未满18岁少女,要少女帮他贩毒,
去年5月周男约少女共进晚餐后,将她带往停车场,并拿少女手机拍下2人口交影片,事后少
女控诉遭周男下药偷拍,但台北地检署调查认为,少女自行脱裤,还看着手机镜头,难认被
偷拍,但周男拍摄与少女性爱影片已触法,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将他起诉。
起诉指出,周姓药头经友人介绍认识少女,为躲避检警查缉,透过少女联系买家,去年5月2
8日晚间,周男邀约少女共进晚餐,再以返家拿取物品为由,将少女带回家,之后开车载少
女到北市松山区某停车场,并要少女帮他口交,还持少女手机拍下过程。事后少女指控,在
周男住处被毒咖啡包及不明药锭迷昏,因此被偷拍性爱影片。
但检方勘验影片发现,当时少女与周男发生性行为时,均可自己行动,站立时并无脚步不稳
情形,并有自行脱下裤子的动作,且少女与周男在影片中有断断续续交谈,谈话内容并无胡
言乱语,答非所问情形,加上少女在影片中有询问周男手机拍摄问题,看着手机录影镜头,
并疑有操作敲打手机萤幕的声响,难认少女当时陷于神智不清而被偷拍。
检方认为,周男虽没下药偷拍,但他偷拍与少女性爱影片,仍涉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
例拍摄少年性交行为影片罪,将他起诉;而周男贩卖第三级毒品先前已被检察官起诉,案件
法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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