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情况变换车道没打方向灯也被检举会不会太过头?例如:
。前车突然路边临停,为了闪避前车而紧急变换车道
。右侧道路有车辆快速切入,为了闪避而紧急变换车道
。路上车辆稀少且前后车相距在安全距离以上
。机车因两边车辆动向混乱,为了闪避而在车道线上短时间内多次左右切换
虽然不是我被抓,但我觉得这类违规不应该抓太严。
最吊诡的是交通乱源之首的违停却一直没有被强力取缔,多半还驱离代替处罚,儍眼的执
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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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家】哭哭!高雄女交通违规2分钟喷4千8 警收刀出单妙回:恶法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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