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公视新闻
2.记者署名: 黄千容 彭焕羣
3.完整新闻标题:
鹿谷乡农会遭检举 用人民币发加班费
4.完整新闻内文:
影音新闻
https://youtu.be/I5m67kuOwkI
南投鹿谷乡农会被检举,在106年期间使用人民币的现金来发放员工加班费,一共两次,
发出60多万人民币。依照当时的汇率来看,超过新台币270万元。农会不否认有托人带回
人民币,但农业处表示无法行政裁处。
南投县鹿谷乡农会有员工爆料,106年6月及12月,农会用人民币发加班费,每人每次收到
约人民币1750元,总计两次农会共发出六十多万人民币。不过有员工表示,农会事前有先
征得员工同意。
鹿谷乡农会员工表示,“人民币就是也可以使用,我们都很乐意啊。(记者:当初要发人
民币有先跟你们沟通吗?)有啊,有啊。”
鹿谷乡农会不否认加班费以人民币支应,80万元人民币,是托人从中国带回台湾。
南投县鹿谷乡农会总干事林义能表示,“透过旅游团叫人家带进来,带进来时总共有80万
,金额太大,没有一家银行要跟我们、给我们换啊。员工如果几千元去跟人家兑换,没有
问题啊。”
南投县农业处表示,依《农会财务处理办法》,农会财务计算基准是新台币,但如果劳雇
双方有合意取得员工同意,则不在此限,目前正在查证是否有违背员工意愿。
南投县农业处长陈瑞庆表示,“那这个部分经洽询,如果是由员工跟农会双方有合意,其
实这个部分并没有提到违法相关之事实。”
不过鹿谷乡农会从中国化整为零,带回80万元人民币,也被质疑游走法律灰色地带。关务
署回应,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入境国人或旅客随身可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两万元以下,如
果超过,在通关时将依法没入。
关务署关务查缉组科长曾正达表示,“依照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的第38条的
规定,基本上限额是两万块(人民币),你不同人的情况之下(不超过限额)
是合法的。”
关务署也表示,如果民众认为鹿谷乡农会有违反洗钱防制法的疑虑,可提供更多事证向检
调检举,协助厘清案情。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07713
6.备注:
真 台湾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