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说,如果我是台北市议员,昨天我大概会投反对或弃权。
不过就呱吉提的理由,我认为不成立
※ 引述《ninima (南宫博士)》之铭言:
: 以同婚释宪案为例,2017年2月提出后,花了两年时间才走到终点。对于即将产生影响的
: 莱猪议题,根本没有实质上的意义,只是蓝绿双方互相政治提款的手段。所以不论立场,
: 我没有参与其中的兴趣。
: 我认为将精力与资源放在未来管理与监督之上,才是首先的要务。
第一点我简单归纳,称之为“缓不济急论”:
呱吉主张释宪太过缓慢,无法有效阻止莱猪产生的影响。但这无法构成反对释宪的理由。
如果释宪是唯一能阻止影响的方法,那不管拖再久也该这么做。
如果当初有人跟祈家威说:“释宪要很久,没办法阻止户政事务所拒绝你结婚。”那么
他到今天大概都无法结婚。
当然我知道呱吉本身并不反对进口,而是主张要标示、确保人民选择权。但这个前提是
要先确保“台北市有权力规范莱猪”,今天如果默许行政院侵犯台北市的自治权力。那么
后续的加工品查核和食品标示上都可以免谈了。
: 昨天是莱猪释宪案在台北市议会进行一读后,迳付二读表决。
: 这在议事规则上没什么问题,但是却和过去议事习惯大相径庭。例如黄郁芬议员在今年
: 也提了一个把蒋公铜像移出校园的提案,在一读时就因为其他议员的反对而暂搁两次,
: 但是昨日民进党团干事长王闵生要求暂搁此一提案时,却直接迳付表决。这种双重标准
: 显见国民党团一开始就做好强度关山的准备。
: 如果所有争议条款都能不经讨论,直接表决,那为什么之前有这么多提案可以被其他议
: 员一再搁置呢?这也是我不愿意支持此一提案的理由。
第二点我称为“国民党双标论”
关于这一段落我认为行文有点混乱,因此特地去看了影音重播——然后我的烂耳机就承受
不住各位议员的爆音坏掉了。https://cutt.ly/2jhSTN6
呱吉认为国民党常常拿议会惯例来压、来拖延别人的提案,但这次强渡关山不给人暂搁。
这点我完全同意,但依然不是反对的理由。
在我看来,正因为呱吉这些年来一直抨击议会拖延议事、刻意不表决、形同波兰国会的
陋习。他若据此主张要让王闵生暂搁,反而才是双标。
不过既然呱吉说要充分讨论,我其实也可以看到该次会议有一点点程序瑕疵。按照《台北
市议会议事规则》第47条,每位议员有十分钟的发言时间,但是议长只给三分钟。这是我
找到的唯一瑕疵。
: 我昨天本来没有打算离席,只是不会投票支持此一提案。但在最后关头我被告知,国民
: 党有可能没有甲动成功。在议会投票要成立,现场人数必须过半。我留下来,不论投反
: 对或是弃权,都可能造成投票成立。所以我在没有清点人数、没有足够判断基础的情况
: 下被劝离。那时候我只有30秒做这个决定,也太难了吧我。
综上所述,无论是“释宪太慢”、“议会惯例”还是“国民党作秀”,其实都不足以让
呱吉挪动他的屁股到议场外。
(也许议场门外有免洗筷,那就要检讨议会的环保政策了)
上面这些理由最多最多只能让他提不起劲投赞成而已。要让呱吉有动力去扯掉这个提案,
需要更强烈的动机,比如:
1.我就不想给国民党的提案过
2.我想卖时力退辅会或民进党团面子
3.我想上厕所
至于这些动机是否为真、是不是好的理由,就给大家自行判断了。
: 我不反对进口,但我认为主政的民进党有责任做好管理与说明,确保人民有充分的选择
: 权利,以及这个交换让我们获得什么代价。这一点我在去年就表达过。
: 作为台北市议员,我也会监督市府是否在现有法规框架下做好应尽的义务。市民要在市
: 场买到莱猪的机率极低,但是在加工品查核和餐厅标示上需要确实。
上面是呱吉文章的第一段,我把它挪到最后来谈。
这些内容我完全同意,加工品查核和标示的确很重要。
老实说不只是莱猪,我认为所有贩售的食物都该标示原始的农、牧场食品添加物、农作物
的肥料和动物饲料及添加物。餐厅也该提供食材供应商的资料供顾客选择。
但这与昨天的提案并不冲突。
行政院的行为侵犯了台北市的自治权,台北市没有理由默默接受。但释宪在我看来不是
唯一的选项,反而有可能会被打回票——事实上昨天国民党议员就说他觉得蔡英文提名的
大法官不会受理,但是国民党还是要表(做)态(秀)一下。
我开头说过,如果我是市议员,我会弃权或投反对票。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释宪不是第一
个要做的事。
正常而言,如果我们不满意政府的裁决,我们应该提起行政诉讼,而非声请释宪。
相较于全由蔡英文提名的大法官,国民党理论上应该比较信任行政法院的法官吧?
何况即使行政法院败诉,最后还是可以提释宪。但是释宪结果要是不利,那就都完了。
因此我认为,市议会该做的是打行政诉讼,多一层保障,而非一开始就声请释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