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大早起来就看到新北市某区的社团里有一篇争论很多的文章。
大意就是有一台装潢的工程车停在转角的人行道上并用塑胶袋套住车牌
所以人行道可走部分只剩转角处约一个人半身的部分,不然就只能走上马路
依据留言指出该转角处附近都是红线无车格
下面留言有两派说法
护法派主张
第一违规就是违规,发文者的行为正确
第二装潢师傅可以用推车来运输货物
第三若如人情派主张对工人的同理心,那对行人的同理心呢?
人情派主张
第一此种违规情事在所多有,装潢师傅搬重物很辛苦
第二应该要体谅装潢师傅,发文者是检举魔人,没有同理心
第三要告发就告发,不用在区域社团发文引战
第四法是死的人是活的
目前人情派留言数略多于护法派,所以让我不禁疑惑,现在违法事件只要用人情就能无视吗?想问问大家
潜伏了一千多日的首po 用手机排版伤眼请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