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王俊忠
3.完整新闻标题:三男一女同床 女告男友硬上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林姓男子在台南友人家与女友“小芳”争吵,吵完当晚和2名
友人、总共3男1女同睡一张大双人床,小芳事后提告指控,男友竟大胆在床上“硬上”她
;但林男强调,当时是女友配合他做爱,还在不惊动同床友人下,悄悄变换性爱姿势。一
审依强制性交罪判被告3年2月徒刑,不过台南高分院做出逆转判决,认定被告未违反女友
意愿,判他无罪。
没震醒另两男 二审逆转无罪
二审台南高分院法官调查认为,小芳当时穿的是有4个扣子的短裤,若男友要强脱女方裤
子,须耗费很大力气;一旦小芳挣扎、拉住裤子,拉扯动作会很大,造成床垫震动,同床
友人不可能未察觉。且后来小芳对于裤子如何脱掉称“忘记了”,前后说词不一。
另一方面,小芳承认配合男友变换性爱姿势,且事后小芳还继续玩电脑;全案起因于小芳
的姊夫听闻此事,跑去打了林男,再带小芳报案,不是小芳自愿提告,后来小芳也继续与
林男交往。
与情侣同床的2名友人也证称,整晚没发觉小芳有反抗或挣扎的言行,其中一名友人一度
在床微晃时起身看了一下,感觉小芳声音被堵住,但有摇头说“没事”;法官认为小芳主
动不出声求救,并非遭男友强压嘴巴,证述对林男有利,依此认定林男罪证不足,改判无
罪,检方还可上诉。
检方当初起诉指出,小芳前年2月曾与林男在友人住处争吵,当晚就寝时,小芳还气著男
友,林男明知女友未与其和好、无意发生亲密关系,却在求爱遭拒后性侵得逞。林男称,
女友是迫于家人压力才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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