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说起来,在很多国家或地区
针对类似“基于防疫需要,而‘追踪’被监视者动线、到过地方”的问题,已经来到“吵
到不要再吵”的地步了……
(将言辞书面化一点,就是“已经够令人厌烦”)
以马来西亚这边来讲吧:
先前因为类似防疫理由(假若爆发群聚感染,能顺利通知往前推算十四天内,曾到访系争
处所的人员)
民众受到强制指令,须在手机上安装“MySejahtera ”应用程式,到店消遣时,需要扫描
指定二维码登记;没有手机的话,部分店家也提供登记簿,让顾客登记姓名、身份证字号
等个人资料,同样的必须先完成填写,后才获准进入。
而面对在野阵营(希望联盟)过去在国会上质询“是否会在疫情结束以后,删除、销毁经
各种管道收集的个人资料”一事
国防部、卫生部等政府部门均无提供正面回答
也就这样,到现在为止,多方还在持续为此而不断“追杀”中、未能有个明确的判断。
因此,“违反人权”疑虑之事
套用在台湾目前的争论情况,用相同的道理来看,大概也不会快快地有所了结……
(虽说目前马来西亚这边的确诊数字,大概已经是台湾的约一百五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