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DW
2.记者署名:张筠青
3.完整新闻标题:29名台湾电信诈骗犯在中国被判刑
4.完整新闻内文:
北京一家法院周四对29名由西班牙押解到中国的台湾电信诈骗犯一审宣判有罪,分别判处
4年半至14年有期徒刑。台湾陆委会呼吁北京,保障台湾民众各项司法权益,依照两岸司
法互助协议,提供家属探视的便利。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周四(12月31日)开庭审理从西班牙押解至中国的郭政瑝等29人
电信诈骗案。法院裁定29名被告均构成诈骗罪,依法分别判处4年6个月至14年有期徒刑,
并处以罚金等。
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发网事”发布消息称,被告在西班牙组建诈骗犯罪集团,“利用
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对生活在内地、香港的中国居民进行语音群呼,冒充出入境管理局、公
安局及检察署工作人员等身份,虚构被害人因个人讯息泄露而涉嫌犯罪等事实,以需要接
受审查、资产保全等为名,先后骗取14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617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郭政瑝等人伙同他人在境外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
员,虚构被害人个人讯息泄露、涉嫌违法犯罪、需配合清查资金等实施,诈骗被害人钱财
,行为构成诈骗罪,而且涉及的诈骗数额庞大,依法均予惩处。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还强调,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予以从宽处理。“在案件
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充分保障了郭政瑝等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据台湾媒体报导,这批电信诈骗嫌疑人是在西班牙和中国在联合打击跨境诈骗犯罪的“长
城行动”中被捕,2019年6月被西班牙遣送至北京。同批被遣送中国的共有94名台湾籍嫌
犯。
根据台湾政府公布的消息,近年来已有数百名台籍电信诈骗的嫌疑人被从肯尼亚、柬埔寨、
亚美尼亚等国引渡至中国。中国声称,嫌疑人所诈骗的是中国人民,因此应该交由中国法
庭审判。
台湾《联合报》引述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表示,大陆应给被告的台湾民众各项司法权益保
障,并依照两岸司法互助协议,提供接受探视的便利。他也指出,台湾方面主张应透过各
方合作,共同打击跨境电信犯罪,并将涉案台湾人带回台湾依法进行审判。
台湾政府过去屡次向西班牙政府提出抗议,要求该国将台籍嫌犯交付台湾当地司法机构审
理。但由于西班牙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依照与中国的引渡条约将嫌疑人引渡中国。台
湾政府对西班牙政府的引渡程序提出质疑,并担忧台籍嫌疑人在中国监狱中受到酷刑或不
当对待。
中国近年来积极打击电信犯罪。中国当局指出,电信犯罪的猖獗已造成巨额财产损失,电
信诈骗者在东非或东南亚地区建立据点并网罗台籍人员,假冒政府官员实施诈骗,受害者
包括年长者或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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