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联合报
2.记者署名:赖香珊
3.完整新闻标题:南投县警局逼外勤“搏版面” 没达标记申诫
4.完整新闻连结: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130265
5.完整新闻内文:109-12-29
为形塑优质警察形象,南投县政府警察局拟规定要求外勤单位“搏版面”,制定“强化新闻舆情行销奖励计画”草案,将报纸、电子媒体之报导计分列评,分组夺冠记奖,若未达标,上至分局长、下至承办人恐得记申诫,预计元旦实施,基层“压力山大”,甚至开玩笑说,以后可能要安排民众上演为民服务戏码。
南投县警局公共关系科则表示,该草案其实还在研拟阶段,而为了解外勤单位想法,明天本来就将召开座谈会,邀集副分局长、一组组长及承办人进行讨论调整;草案内奖惩标准制定其实也都有所本,是根据各外勤单位历年新闻发布数据及量能去规划出基本标准,同时参照台中市警局的新闻发布的作法。
有员警爆料指出,南投县警局日前制定“南投县政府警察局强化新闻舆情行销奖励计画”草案,草案将局内八个外勤单位分三组进行团体评比,基准分数五十分再依媒体报导的正、负面舆情等计算,像见刊报媒每则分数自加减零点七五分至加减二点五分不等,电子媒体每则加减零点二五分。
但最令爆料者不满的是,该草案说是“奖励”,激励分组夺冠争取记功嘉奖,实际上,明令规定南投、草屯、埔里等甲组大分局每月八则新闻,乙组五分局要六则、丙组直属五队则得要三则;此外,三个月平均分数未达四十五分标准,上至分局长或直属队长,下至业务承办人申诫二次,得被记申诫二次或一次不等。
他表示,这种规定根本变相在逼员警“搏版面”,况且新闻能否见刊或获用,供稿方无法决定,有些新闻则可能因侦查不公开,无法如实说明,被带风向变成负面新闻或舆论,警方哑巴吃黄莲就算了,还要被扣分,甚至惩处,实在不合理。
部分基层得知此事也备感压力并抱怨,只有奖励、没惩处就算了,已能预期之后会被分局、直属队部逼着供稿,还要拜托媒体报导;更有人开玩笑表示,未来为民服务前要拍照录影,怕分数不够被记申诫,可能要安排民众上演为民服务戏码。
对此,公关科表示,有奖就有惩是人事规定,惩处部分是再三评估,除非摆烂完全不作为又有负面新闻,不然绝对不会被处分;奖励更是大方,就是希望做员警能被重视,也有所回报被叙奖,第一线同仁真的不用太担心,勤务就按平常方式执勤,有正面作为就提供素材给该队或分局单位业务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