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TVBS
2.记者署名: 记者 叶怡君 / 摄影 王经纶 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又是你!锁定信义百货 多次闯女厕“偷窥”
4.完整新闻内文:
北市信义商圈的百货公司,竟出现一名女厕偷窥狼!上周有女子到Att 4 fun的女厕,没
想到抓到隔壁间躲著一名男子偷窥,他趁著厕所外没人时,躲到女厕内伺机下手,只是人
带进警察局后,查出他前科累累,光是信义区就有三间百货公司受害,包含信义诚品以及
新光三越,只不过碍于法令,偷窥没用工具偷拍,最多仅能裁罚6千元。
穿着黑色外套的男子,脚步很快走进厕所内,接着有一名女子进到里头,但没多久,被害
人大叫狂奔出来,不断喊著快帮帮我,只见这嫌犯脱下外套,企图变装逃逸,这是在台北
信义商圈的百货公司女厕发生的偷窥案,员警当场逮到人,却发现这名王姓偷窥狼,前科
累累。 记者叶怡君:“王姓嫌犯锁定了,信义区的百货公司非常多,1月的时候先在第一
间,闯进女厕偷窥女子,没想到12月的时候,又在另外一间百货公司犯案。”
23日王姓偷窥狼又犯案,跑到Att 4 fun的女厕偷窥,更坦承之前也曾到信义诚品犯案过
,事后被害人气不过,将事发经过po上网,提醒其他人多留意,业者也强调会加强控管,
偷窥狼多次在女厕外徘徊,趁着人少溜到里头犯案,点开他的犯案轨迹,104年曾闯入北
市一间大学女厕偷窥,被罚6千元后,竟又犯下性骚扰案,明明多次被抓,没想到这回锁
定信义商圈百货公司多,偷偷潜入下手偷窥。 律师江皇桦:“如果单纯只是眼睛去偷窥
,他并没有使用任何的工具设备,去偷窥或者去拍拍照录影的话,最多就是社会秩序维护
法第83条,但是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3条,它的罚则其实最重最重,也就是新台币6千元以
下罚锾。”
偷拍、偷窥刑责差异大,若偷拍则涉及妨害秘密,最重可处三年有期徒刑,或重罚30万元
,而偷窥没有拍摄,仅能裁罚,刑责较轻,男子每次被抓,都谎称是走错厕所,明明部分
百货公司,男女厕根本在不同楼层,偷窥狼频犯案,缴完罚锾就自由,丝毫无法遏阻他,
难道上女厕都不能安心,只能求自保吗? 《TVBS》提醒您勇敢说不: ◎尊重身体自主权
,遇到性骚扰勇于制止、勇敢说不,请拨打113、110 ◎现代妇女基金会 性侵害防治服务
专线02-7728-5098分机7 ◎妇女救援基金会 02-2555-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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