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法律的最基本原理是“比例原则”
那怎么判断比例?这是经济学的专业
所以有门台湾还不兴盛的学问叫做“法律经济学”
是引入经济学的专业分析法来辅助比例原则的判断
服贸协议是马英九政府在时效下乱签的烂协议,完全不对等,片面开放台湾的没竞争力惨业,去迎战中国本土的强势产业
台湾完全占不到便宜,且此协议具有不可逆特性
而且是在民主失灵下乱签
严重影响族群达600万人以上
在如此高的比例原则之下,裁量无罪本就依法有据
反观福岛五县农产品和美国猪
第一科学证实根本没有影响
第二消费者充满选择,不爽可以不吃
影响范围极其轻微
所以同样的事情,后者的比例原则性就很低
所有的案件都有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严重的和比例原则超轻微的 本来判例就会不一样
把所有比例原则完全不一样的案件全部以同样标准判断,才是逻辑error
控方检方基本上根本没什么法律素养,学位鸡排换的,控词有如小孩子嫉妒般任性
这么简单的原则,辩方也可以辩不出来,哑口无言
学位素质也同样堪虑 = = 连我都比你懂
只能说
加油
好吗
最佳球赛水准都好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