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欸我不懂法律也不是老板,借问一下
如果问“出柜也算勇敢”就会得罪人,那老板面试的时候问说
“请问你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吗?比如躁郁症、忧郁症、恐慌症之类的”
“我们的工作压力比较大,可能没办法让有类似症状的人来上班”
这样484也算歧视啊
毕竟在台湾还是觉得自己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是一件很难以启齿的事情
可是这不像一般的疾病是可以看得出来或是大方承认的
比方就算看不出来的糖尿病、高血压,讲出来也没啥啊
但一听到“心理疾病”大家就不想说了怕被当怪胎
在面试的时候不说清楚,某天炸锅了在公司大抓狂
不要说杀同事老板,歇斯底里大吼大叫就够吓人了
事后被问了才说自己有类似的毛病,有在看医生,只是“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控制
然后老板、同事接下来都不知道怎么应对、相处
甚至有可能拿来当作偷懒的借口,就跟当兵有事情就头发在痛,学生遇到体育课就MC来
可是又没办法讲他什么,甚至连开玩笑都不行,因为一不小心又炸了一哭二闹三上吊
所以究竟怎样才是歧视啊?我hen好奇
公司也不能在面试须知写“不录用有躁郁症、忧郁症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刻撤职”对吧?
这样绝对马上被说是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