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台湾的交通违规真是多到靠北
基本上台湾鸽子根本不太会对违规开单
几乎都是靠民众检举的
但民众检举又会被一堆违规魔人靠北
说什么检举人没有公权力一堆543的
甚至连警察都在靠北民众检举太多,检举案处理不完
打110叫警察去现场,又靠腰警力不足
那到不如这样,干脆成立专责单位
底下分检举组和裁判组
然后编制的人员都必须要经过国家考试和专业训练
法律赋予这些人公权力,可以拍照取缔和裁决开单
检举组专门去路上巡逻,有违规就拍照,
而且他们拍照的技巧都要经过训练,能够让照片上的违规事证非常明确
裁判组专门审核检举组的照片
之所以要分两组,就是希望能达到复审的作用
不是检举组单一方面就可以开单,更能保证这个违规行为是成立的
经过考试和训练,让专业的单位来检举违规
不但更有说服力,也能大大分担警力
还能增加不少工作机会,也能大幅减少交通违规
如果这样做的话有搞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