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xy472 (台中刘以豪)》之铭言:
: 今天所有标题都是写广达孙公司
: 广达子公司的子公司,还是子公司啊
: 到底是在孙公司杀小
: 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说的
: 这个名词到底谁发明的啦有够低能
其实这个名词,已经存在一段时间了吧?
以会计的角度来讲
“子公司的子公司”(Second tier subsidiary),顾名思义就是“母公司本身未直接持
有或控制,但因有从子公司中获取一定程度的利益(无论直接或间接),而需要列入母公
司的合并会计报表中,一并周知投资人、关系人等”。
传统来讲,这个子公司手上的“利益”,应超过具投票权股份的百分之五十,始得称为母
公司的“孙公司”。
也就是说,以经济名词来讲(白话一点)
假如母公司甲有对子公司乙的实体控制权,而子公司乙又持有他的子公司丙之控制权
从母公司甲的角度来讲,丙就是他的孙公司。
感觉说得有点像绕口令,不过要清楚解释的话,也只能至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