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记者署名: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女强人经理批“猪队友”、“小学生级” 男部属怒告公然侮辱
4.完整新闻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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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认为,女强人经理只是对男部属工作上的评价,并非对其人格有所评价,未涉公
然侮辱罪行,今判她无罪确定。(资料照)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职场上出言指责部属,虽然可能乃无心之举,却可能让部属有
遭到羞辱的感觉,而引发不快,甚至对簿公堂。
我国官股银行总行的一位女强人经理小芳(化名),因对男部属志强(化名)的工作表现
不满,在办公室、会议等地,以“每个人都不希望有猪队友”、“可能是请小学生级”等
话讽刺志强,志强觉得受辱提告;高等法院认为,女强人经理只是对男部属工作上的评价
,并非对其人格有所评价,未涉公然侮辱罪行,今判她无罪确定。
判决指出,小芳是大型官股银行台北市总行的女经理,为志强的直属主管,由于小芳对志
强的工作表现不满意,竟于去年11月20、26日和12月7日在办公室、开会场合,直接指责
志强“你的脑袋有没有出状况啊?”、“你还能做什?跟我们的差距太大了,对我们来讲
,可能是请小学生级的,我什么工作都不能给你”、“每个人都不希望有猪队友”等话。
志强认为女经理小芳已涉嫌对他犯下公然侮辱罪犯行,因此提告。
台北地院认为,小芳指责志强时,语气平和,并非有意使其他同事听到他能力不足,而是
基于一个主管的职责,对于部属的工作表现表达评论,并非人身攻击,因此判小芳无罪。
志强不服,委请检察官提起上诉,高等法院采信一审见解,认为女强人经理小芳只是对男
部属工作上的评价,且告诉志强,个人的表现会影响团队的合作和表现,并非对其人格有
所评价,未涉公然侮辱罪行,今判她无罪确定。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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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公部门里面还不少小学生程度的老害,不知道请来创啥潲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