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小鲁我认识一个朋友,
虽然他之前对某间规模不小的公司多有批评,
但不久前这间公司还是看上他的能力,
以月薪9万块把他延揽进来帮助公司,
而且还担任了不小的重要职位,
只是这也因此让他背负了“九万仔”、“九万真香”的酸言酸语。
小鲁于是很好奇,
一间企业敢于聘用过去对于自己有所针砭的人才,
不正代表这间企业的有容乃大吗?
况且这是用企业自己的钱延揽过来的,
其他人管那么多干嘛?
又不是用你们的钱去聘用他的。
假如有一个公私不分的市长,
整天安插自己的人马在市府,
用民脂民膏去聘用心腹,
大家觉得这样的情况真的比较好吗?
哪种才是真正的不道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