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oocow (void)
2020-12-18 23:35:11备注请放最后面 违者新闻文章删除
1.媒体来源: udn
2.记者署名: 2020-12-16 19:18 联合报 / 记者赖于榛/台北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加快都更!危屋地方政府拟可代拆 容积奖励最高1.3倍
4.完整新闻内文:
行政院今表示,行政院会明将讨论修正“都更条例”,未来在取得多数共识且有完善安置
配套措施下,简化地方政府代为拆除都市更新案内危险建筑物的程序,另外,也提高容积
奖励诱因,最高可达原容积1.3倍,协助、鼓励危老屋加速重建。
行政院会明讨论内政部拟具“都市更新条例”第57条、第65条修正草案,修正为“都市更
新条例”第57条、第61条、第65条修正草案,预计核转立法院审议案。
行政院表示,为提升国人居住安全,政府积极推动都市更新,近年已陆续完成“都更三法
”的修正、订定与推动,但有鉴于台湾位处地震带,且历经921等不同重大地震灾害,造
成民众伤亡与财物损失,多属高楼层集合住宅耐震能力不足倒塌或倾颓所致,为避免此类
事件再次发生,因此修法简化地方政府代为拆除都市更新案内危险建筑物的程序,也提高
容积奖励诱因,最高可达原容积1.3倍。
内政部先前表示,这次修法搭配“建筑法”代为拆除的机制,规定权利变换范围内应行拆
除或迁移的土地改良物,依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认定有倾颓或朽坏而有危害公共安
全者,可免除实施者与政府最后阶段的协调程序,依“建筑法”第81条规定,由
地方政府直接拆除,以加快更新脚步,避免大地震发生造成严重伤亡或财损。
内政部也强调,草案虽强化政府对危险建筑公权力的执行,但仍须先完备都更相关程序,
以民众应有的权益已获保障为前提,包括完成都更事业计画及权利变换计画,多数所有权
人已达成拆除重建共识,有公开、严谨的听证及审议程序,已能确保权利变换相关分配的
权益,及拆迁安置配套措施等。
另外,为鼓励民间加速重建,草案对于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建筑物,因有改善的迫切性,放
宽得以原建筑容积1.3倍核计,并得直接依奖励上限额度建筑。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097971
6.备注:
DPP不演拉~把强制拆除之前的好几次官方协调会(与政府建商)
与非官方协调会(不同意户与建商)拿掉 直接开拆! 有没有怀念郝龙斌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