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妇人骂“哭爸”原罚5千元 二审认“靠北”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0-12-17 13:51:23
只好说两个字了,“哭啊”!
参考:台湾高等法院 台中分院 109 年上易字第 1074 号刑事判决
(省略第一段文字)
二、讯据被告固坦承于前揭时、地,与告诉人因停车问题发生争执,而有对告诉人出言“
哭爸”等语之事实;然坚决否认有何公然侮辱犯行,辩称:当天我因为脚开完刀不久,行
动不便,所以才骑机车进入菜市场购物,案发当时我想把机车停放在告诉人的摊位旁边购
物,结果引起告诉人不满。告诉人突然骂我,先以言词对我做人身攻击,并说我把机车停
在她摊位旁边,她要怎么做生意,说我违停。我突然遭告诉人以言词攻击,当下觉得被侮
辱及糟蹋,自尊心也受到伤害,于是就脱口说你是在哭爸吗?“哭爸”是我的口头禅,也
只是我在遏止告诉人的一时情绪用语,意思是说告诉人不要太过份,怎么可以随便乱骂人
,并没有要公然侮辱告诉人。且依照当时情况,我说“哭爸”应该是认为告诉人无端生事
、小题大作而表示不屑、不满,以及不愿意另于他处停车之意而已。我当时说“哭爸”,
翻译成国语来表达,大概是说“你无理取闹没事在大呼小叫”之意。当然对他人表示“你
无理取闹没事在大呼小叫”,对方一定会觉得不舒服,但依一般国民的法律感情,应该不
致于认为是符合刑法必须加以处罚的侮辱。而以国语对他人表示“你无理取闹没事在大呼
小叫”等语,依社会通念不构成侮辱,自不会因为使用闽南语表达相同或相近的意思时,
就受到较负面的评价,进而认为是侮辱。当我对告诉人说“你是在哭爸”,告诉人听来一
定会觉得刺耳、不舒服,但依当时情况,我也仅是对于告诉人言行表达极端不认同。我只
是对告诉人的“外在行为”表达自己内心的负面评价,并非直接对于告诉人的人格本身加
以羞辱贬抑,不能认定我主观上有侮辱告诉人的意思等语。
三、经查本件公诉意旨认被告涉有前开公然侮辱犯行,无非以被告坦承有对告诉人口出“
哭爸”等语不讳,核与告诉人于警询时及侦讯中之指述情节相符;另经当庭勘验告诉人所
提出之录影光盘,被告于影片中自承有对告诉人辱骂:“哭爸”等语为论据。惟按刑法第
309条第1项公然侮辱罪之所谓“侮辱”,系以使人难堪为目的,以言语、文字、图画或动
作,表示不屑轻蔑或攻击之意思,足以对于个人在社会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达贬损其
评价之程度而言。至行为人表现于外之言语、文字、图画或动作,是否足以贬损他人评价
,应参酌行为人之动机、目的、智识程度、惯用之表现方式,行为时所受之刺激、使用之
具体语句、语气、内容及连接前后文句统合观察,不可以片言只字为断章取义。又公然侮
辱罪之成立,应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毁损他人名誉之故意为必要,而该故意要件之是否该
当,则须按行为当时之具体客观状态,并合于一般人正常认知为判断。再者,言语、文字
、图画乃至各种表现个人思想、情感等内心意思之动作,均属人为造作并赋予意义之有为
法,必然有它生、住、异、灭的生命历程,亦即由开始造作运用,之后开展广为流传,然
后逐渐加入当代社会环境生活元素,使其产生意义内涵的变化,最终转换成新的意涵,取
代原始意义,逸脱原来造作所赋予之意义,进而使原始内涵趋于消灭。因而解读一特定言
语、文字、图画或具体动作之意义,不得不以其实际使用当下之客观情境中,一般使用者
之普遍认知为准。以本件被告所使用之“哭爸”(台语发音类于国语发音之“靠北”)一
词而言,有认为是源自“考妣”之用语,亦即表现丧父、丧母之至极哀恸的举止。按我国
民间出嫁女子回家奔丧的礼俗之一,嫁出的女儿,接到父母过世的消息后,随即回家,在
走进家门巷口前必须扯散头发,沿途号哭,跪爬进屋,并一路诉说父母的养育之恩,以表
内心哀痛。必须等到有人过来搀扶招待,才能停止(俗称“哭路头”)。而在祭仪实施或
送葬过程中,更有不断应主持祭仪者(司公)之指令,在适时号哭或沿路哭,以表现孝道
之情形。但历经社会主客观环境变迁后,丧葬祭仪逐渐形式化、表演化之下,社会上已屡
见职业性代哭业者(假拌孝女之类),且以将孝道外显为要务。因而所谓“哭爸”一词,
亦由原来形容犹如丧失父母之悲恸表现,逐渐引伸为形容他人喋喋不止、内容空洞无意义
之指责或抱怨,犹如表演化之哭丧祭仪,而不含诅咒或影射他人丧失亲人之情形,其使用
时机通常在于遏止他人叼叼不断之指责或抱怨等情绪发泄时。甚而在网络时代,该同音“
靠北”一词,已被用以表现发泄压抑情绪之替代词,而有“靠北社群”网站,提供发表各
种不满、不平意见之平台者。从而,“哭爸”一词在创造、流传使用之辗转流变中,于当
今之使用,其意义已偏向于形容他人所为言词不为自己接受之情状,而非用以贬损他人人
格或社会评价。回到本件案发时场景,被告因骑机车进入市场购物,暂时将机车停放在告
诉人摆设之摊位前,告诉人因认可能妨害客人上门,乃请被告将机车改停他处,否则警察
会来开单处罚,被告则反指告诉人也是违规设摊,双方因而发生争执不休,被告即在面对
告诉人不断指责情形下,口出“哭爸”一语,此为双方不争之事实。参照前述说明,被告
于案发时,显然系以抑制告诉人持续要求其将机车改停他处,及一连串指责之目的,而出
言“哭爸”,意指无法接受告诉人无意义或无理之指责,试图制止告诉人之诉求等,主观
上难认有贬低告诉人在社会上之评价或其人格之犯意,且客观上该用语,以当代社会普遍
认知,亦不足以贬损他人名誉或社会上评价。此外,又查无其他积极证据足证被告有公诉
意旨所指之公然侮辱犯行,被告上诉意旨否认公然侮辱犯行,并以前词指摘原判决不当,
即有理由,应由本院将原判决撤销,改为为被告无罪之判决。
作者: gx9900824 (ZETA)   2020-12-17 13:55:00
就像问候人家 你在靠腰腻
作者: benomy (Benomy)   2020-12-17 13:55:00
楼下靠北
作者: Antonywei (男人與狗)   2020-12-17 14:02:00
楼上 靠邀
作者: calance (一代一代一代)   2020-12-17 14:09:00
哭阿们
作者: qw5980162 (学不会)   2020-12-17 14:48:00
你的理由要说的过去啊 如果你自己承认我就是在侮辱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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