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颜宏骏
3.完整新闻标题: 妇人骂“哭爸”原罚5千元 二审认“靠北”是发语词免罚
4.完整新闻内文:
“哭爸”究竟是不是骂人的粗话?彰化县和美镇王女到菜市场买菜,把机车停在黄姓女摊
商前面,黄女规劝她小心被开单,双方大吵,王女一句“哭爸”引发黄女不爽,一状告到
法院,一审彰化地院认定王女用语低俗,有骂人之意,判罚金5000元,王女不满上诉二审
台中高分院,法官用“文化演进的造成词语变异”解释“哭爸”的语意,法官认为,农业
社会骂人“哭爸”的语意,确有咒人父死之意,但随着资讯的发达,“哭爸”或“靠北”
的语意变多元化,法官认定,王女的“靠北”是发语词,用来阻对方“喋喋不休”,没有
骂人之意,因此改判无罪。
王女说,她因此事在地方被人说三道四,几乎不敢再去和美市场买菜,现在法官判她免罚
,她今天持二审判决书投诉本报,希望本报能以二审法官的见解“还她清白”。
这起事件发生于去年底,地点在和美镇的菜市场,黄女早已在路边摆摊做生意,被告王女
到此地买菜,机车刚好停在黄女的摊位前,黄女见对方停放的位置占用到车道,便好意相
劝“不要把机车停在车道上,以免警察开单!”王女一句“阿呒妳系咧靠北(哭爸)”,
双方随即发生争吵,黄女自觉受辱,便以公然侮辱罪对王女提告,一审法官认为“哭爸”
是粗鄙的言词,用来侮辱黄女,被告辩称是“口头禅”、“发语词”系卸责之词,因此判
处罚金5000元。
王女不满判决上诉到二审,二审法官却有不同的见解,法官认为,有没有辱骂,要以一般
人正常认知为判断,而语言之意义因社会环境生活元素使其意义内涵产生变化,最终转换
成新的意涵,取代原始意义,脱离原来造词者所赋予之意义,进而使原始内涵趋于消灭。
法官强调,“哭爸”有人认为是源自“考妣”之用语,亦即表现丧父、丧母哀恸至极的举
止,而按我国民间出嫁女子回家奔丧的礼俗之一,嫁出的女儿,接到父母过世的消息后,
随即回家,在走进家门巷口前必须扯散头发,沿途号哭,跪爬进屋,并一路诉说父母的养
育之恩,以表内心哀痛。必须等到有人过来搀扶招待,才能停止(俗称“哭路头”)。
法官说,但现代人已无“哭爸”之礼俗,甚至有“孝女”为丧家哭号的行业,但这是做表
面功夫、重复哭号的礼俗行为,听久了有人会感厌烦,所以经社会变迁“哭爸”逐渐引伸
为形容他人喋喋不休、内容空洞无意义所带来的抱怨,犹如不满对方一连串的表演化之哭
丧祭仪,这并不含诅咒或影射他人之意,况且现今网络时代,“靠北”一词,已被用以表
现发泄压抑情绪之替代词,而有“靠北社群”网站,提供发表各种不满、不平意见之平台
者。从而“哭爸”一词在创造、流传使用之辗转流变中,于当今之使用,其意义已偏向于
形容他人所为言词不为自己接受之情状,而非用以贬损他人人格或社会评价。
再回到该案原告、被告冲突发生的语境,被告因停机车被原告指责,而出“阿呒你系咧靠
爸”,其“靠北”一词,系试图制止告诉人之诉求等,主观上难认有贬低告诉人在社会上
之评价或其人格之犯意,且客观上该用语,以当代社会普遍认知,亦不足以贬损他人名誉
或社会上评价,因此判免罚。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81932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