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intmagic (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之铭言:
你什么时候有台湾没有这条法律的错觉?
台湾有一模一样的法律规定,叫不定期租约
不定期租约一样不可以任意收回房屋(土地法100条)
要涨租金必须打官司
只要正常缴房租,房东就不能把你赶出去
你要问为什么不定期租约台湾不盛行
连明伦社宅也不愿意设定成不定期租约
: 大家都知道一堆政客手上持有房产一堆
: 要提高囤房税跟要他们命一样
: 如果像日本一样多保障租客权利
: 日本如果房客要续租房东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拒绝(例如房东家里被火烧没房子住了)
: 这样如果年轻租客租到老 说不定老房东早挂了 也享受不到收完租金退租之后还多一
: 栋房子能卖的感觉
: 会不会让房子多的人更有意愿直接释出房子
: 又不用提高囤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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