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建议是这样:
1.要强调不该把过滤讯息的责任加诸在非营利、公益性的平台
举例来说,就像今天你提供一块空地给大家放风筝
结果有人在这块空地上被抢劫,却告你没有善尽管理责任要你负责
这合理吗?我想九成九的人都不觉得这样合理
如果连揹没办法行走的同学下楼,都要赔333万,那以后谁敢帮忙?
如果救护车出勤,结果被人撞了还要被患者家属告,谁还要开救护车?
如果建立供大家自由交换资讯与分享的平台,却动不动就要被罚款,谁还要做?
站在政府的角度,本应鼓励公益性质的资讯交换与分享
资讯的澄清以及把关,本来就是要由政府或是公正的机关来主导
平台固然有管理的责任,但是不是像现在这种法案将责任全归属于平台
特别是非营利性的平台
2.PTT到底该不该强调自己有查核与澄清的能力?
依照NCC自己的这篇PO文
https://i.imgur.com/d6Q42oK.jpg
1995年美国Stratton Oakmont V Prodigy Service 诉讼案中
纽约州最高法院判决网络平台业者BBS未删除不当言论,而应负责
其关键就在于BBS对外宣称其设有筛选不当言论的过滤软件
固然置之不理并非正确的管理态度,但如果PTT不断的强调自己有事实查核的能力
则很容易陷入上面那个案子的覆辙
我觉得要向政府说明清楚,网络使用者并不是婴儿、也不是毫无思考能力的僵尸
一昧的要求平台的管理者要过滤讯息、要导正阅听者的思想
那就是妨碍了言论自由了
“自由言论就是自由言论,对于流行观点和非流行观点都是一样的。我们不可能
一边宣称这是一个自由的国家,一边又把言论划为可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两部分。
如果有一种检查制度可以把3K党从电视里剔出去,那么,同样的制度也许早就把
马丁‧路德‧金的讲话从阿拉巴马州剔出去了。”
“必须听那些听不下去的话,“这正是我们必须为自由支付的代价”。
斯蒂芬‧潘弗
平台能作的,是提供足以分辨真实的管道与资讯,让使用者自行判断思考
现在已经有待证文章标记跟事实查核报告转贴奖励办法
尽力去讨论以及完善这两个措施应该是PTT目前能作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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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概能想到的是这样,不知道能帮上多少忙,又或是能不能抛砖引玉
只是我认为有些事情现在不说,以后就没机会说了
※ 引述《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之铭言:
: 我觉得可以说明一下,
: 也让大家给予我(PTT法务站长)一些意见。
: 我大概 12/7 收到资策会科技法律研究所邀约,
: 接着跟站长们报告,
: 12/10回信表达会去与会,
: 没想到今天一早就看到新闻。
: 目前收到的资料,
: 是去参加一个产业座谈会,
: 讨论的是网络假讯息议题,
: 里面有数位通讯传播法草案的讨论。
: 因为是跟法制有关,
: 像这样的会站方基本上是派我去。
: 我是PTT的法务,
: 但不是可以决策的人,
: 如果去,
: 就是表达一下PTT的精神与立场。
: 监督政治活动是言论自由的重要功能,
: 其中当然包含对于对政府的监督。
: 所以在法制面上,
: 平台角度就是不希望被我们监督的政府任意的指挥。
: 会答应去主要是考量到,
: 像我们这样不营利、也几乎没有资源的学术网络BBS,
: 跟其他主要平台性质不同,
: 可以说大概有些话我们不说,
: 很难有其他性质相类的单位会帮我们说,
: 就算有也比较难替我们说清楚。
: 虽然说的效果可能也是有限,
: 但比起不说好,
: 如果能有一点影响的话,
: 也比立法后还要去冲撞好。
: 我没有办法开其他的板让大家给予我意见,
: 其他的看板可能一时间也无法募集比较多的建言,
: 我只能说,
: 我会一直看八卦板上大家对这个议题的讨论的。
: (但可能没办法有空回答,
: 因为我是利用工作后休息的空档当站长的)
: 另外就是,
: 陈述站方对言论自由的坚持是我此行的目的,
: 不是为立法管制网络言论背书,
: 我也无权代表 PTT 背书任何事情。
: 我们还有板务站长、帐号站长、公关、活动、美工,
: 以及协调各部门的总监,
: 他们不会准我随便答应什么,
: 而且如果沦为什么橡皮图章想必系统部那边也不会愿意。
: 写这篇是因为既然已经有新闻,
: 希望可以让这件事透明一些,
: 我在想什么也先跟使用者们报告。
: 资料整理上板上也有很多魔人可以帮我,
: 比起闭门造车好
: (当然我也请法务们帮我研究了)。
: 所以就来发文告诉大家,
: 我会看这个板这个议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