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本身支持年金改革,觉得军公教的月退俸需要有所修改
但是大家都知道,现在的军公教人员是要缴税的
不像古早时代的公务员是免税的
可是公务员的薪水来自税金
理论上公务员也不能够兼差,所以劳务所得只会有公务员薪水
不太可能会有兼职、副业之类的
如果有资本利得,那也是适用证交税或证所税或其他名义的税
所以课军公教所得税的意义到底在哪里?
假如一个公务员年薪100万,要课税12%,实际所得是88万
那为什么不一开始就发给他88万就好
或者说可以改成这样,看能套什么公式
假设100万的公务员,让他实领年薪90万,不课所得税
对政府而言1年省了10万的薪水
对公务员而言,1年实际所得增加2万
到底给公务员缴税的意义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