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hen987 (shen987)
2020-12-10 17:41:26乳提啦
小弟我不懂法律啦
为什么台湾犯重大罪刑后的罚金多是一个固定金额区间?
如某某公司违反劳基法重罚5000
如某某公司被抓到污染环境罚50000
为什么不改成罚造成的损害金额(or获利金额)+惩罚的钱呢?
如被抓到污染环境要罚政府帮你将环境复原的钱+惩罚的钱
如被抓到反劳基法要罚省下来的钱(=获利金额)+惩罚的钱
这样才有吓阻力阿
不然有时候违反劳基法省下来的钱都比罚金多、污染环境省下的污染源处理费都比罚金多
是有什么法律原理吗?
我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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