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太久就赶不走了
如果比市场便宜太多又能一直住下去
就算以后不住那边了,也要想办法转手租给别人赚差价
原承租者死了,子女还会要求继续住
说这里是我们住了几十年的家,为什么要赶我们走
所以六年其实不错
刚到台北工作没什么钱的话,工作了六年应该也有一笔存款了
如果还是存不了钱,就该认真考虑到租金比较便宜的县市工作生活
不过缺点是户数太少了,一般人想租也很难租得到
※ 引述《lazack (ViVi)》之铭言:
: 最近社会住宅话题很热
: 不讨论其租金合理性的问题
: 社会住宅一直被视为实现居住正义的手段
: 问题是
: 只能租六年的社宅到底有什么用
: 六年租约到 买不起房子的还是买不起
: 最后还是要回到一般租屋市场
: 况且
: 这六年也不是不用付租金 严格来说 租金也没便宜多少
: 难道政府觉得这六年承租户都能存到头期款买房吗
: 真的要做
: 至少要把租约延长到20、30年吧 不用去担心六年后的落脚处
: 或是租金再压低 一房型3000 二房型5000 .三房型8000 之类的 至少六年后存的到头期款
: 的机会高一点
: 这样才算有解决居住正义的根本问题吧
: 政府的地还很多 如果可以用这样的方式下去推 多盖一些社会住宅 年轻人会比较安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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