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NASUCIA (HANASUCIA)》之铭言:
: 新闻来源:自由
: 记者署名:黄佳琳
: 新闻标题:警玩“脱衣骰子”2小时 陪酒女脱到“胸器”外露当场被抓
: 新闻内容:
: 〔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高雄警方获报大寮某间“练歌坊”有提供色情服务,警员乔装酒
: 客前往查缉,花了2个小时玩“脱衣骰子”,陪酒女当场露出胸部,林姓负责人、刘姓经理
: 辩称不知情,推称是小姐个人行为,但法官认为林、刘在装傻,仍判他们有罪。
: 判决指出,林姓男子在大寮区大寮路经营“练歌坊”,消费方式为每2小时包厢费用1000元
: (老板拿)、坐台小姐每2小时坐台费用600元(老板抽100元,其余500元则归坐台小姐所有
: );小姐为了多赚点小费,常在包厢里和男客玩游戏或跳“热舞”,裸露身体某些部位在客
: 人身上跳舞。
: 前年11月7日晚间6点多,林园警分局获报,警员乔装成酒客进入练歌坊查缉色情时,由“布
: 丁”、“小雅”、“蕾蕾”3女陪他们进入包厢里饮酒作乐,员警和3女在包厢玩起骰子游戏
: ,员警赢1把,3女就要脱掉1件衣服,员警输1次,就要付100元小费。
: 员警6点多进入包厢,花了2个小时才让3女输到脱光衣服露出ㄋㄟㄋㄟ,在外埋伏的警员获
: 报立即进入店里临检,在包厢内查获3女“胸器”外露陪酒,3女当场被逮,林姓负责人、刘
: 姓经理也被依妨害风化罪送办。
台湾的法律真的是笑话
我之前就已经批评过很多次了
台湾 对女性进行性骚扰不需要任何证据也能抓
只要女性提告 法官觉得合理就会判刑
现在这个更搞笑了
在中国大陆 10年前都已经明确法规规定 不允许钓鱼执法了
台湾警员居然直接玩警察版的仙人跳
这再一次说明 台湾是一个没有法治的地区
看这一则新闻 从媒体报导没有任何地方觉得不妥
可能台湾已经习惯了 被警察钓鱼执法了吧
换了在大陆警察恐怕早都饭碗都丢掉了
台湾现在有太多地方值得被大陆嘲笑 落后了
一个没有法治的地区又一次被证明了
: 高雄地院审理时,林、刘辩称不知情,推称店里明令禁止女陪侍脱衣陪酒,是女陪侍个人
: 为与他们无关,但法官发现,练歌坊的包厢有设有暗锁、临检灯,如果只是单纯经营唱歌
: 喝酒的场所,不可能装这些躲避警方查缉的东西,因此认定林、刘为求脱罪才装不知情,
: 犯图利容留猥亵罪各判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 新闻网址:https://reurl.cc/m9KXx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