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suininder (硬派大叔)》之铭言:
: 诸君 晚安安
: 阿肥在想喇
: 台湾为什么不开放安乐死?
: 就当作自费处方签就好
: 可以设个时程
: 例如找医生说要开安乐死
: 过一个月再确认意愿
: 再过一个月再确认意愿
: 总共三次就可以自费安乐死
: 这样不是很好吗?
: 我很好奇
在安乐死的选择外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选择
叫作“放弃无效医疗”
这选项对台湾目前现况 应该远比安乐死来的重要
(参考书籍:https://reurl.cc/yg9rQl 加护病房里的选择题)
严格的无效医疗的定义是
以当下的医疗技术 已经没有办法挽回病患末期走向死亡的过程
医疗技术仅能维持生命征象
但很多国家 几十年前就把无效医疗的定义放宽为
能达到对患者有意义的治疗目标 已目前科技治疗成功的机率极低
且当下患者存活的生活品质和生命尊严是患者本身无法接受的
如果继续使用医疗资源 患者及家属获得的效益 远低于耗损的资源
(包含时间 照护心力 金钱.....)
前面严格的定义适用在癌末或是某些送入急救室或加护病房的患者
可以改用临终照护 医疗的目标会改为减轻患者的痛苦 而不是尽力维持生命征象
后面放宽的定义 则扩张适用于植物人 极重度失智 其他重症疾病
实际上台湾在108年修正了病人自主权利法
大家可以预立拒绝无效医疗的医嘱(而且是放宽定义的版本)
不像以前只能预立拒绝急救
但此立法仅对还能预立医嘱的人有效.....
如果现在已经变成永久植物人 已经严重失智的患者
因为没有自主能力 所以也无法立医嘱.... 就没有办法拒绝无效医疗
(家属仅能放弃急救)
在某些国家 这样的患者虽然已经无法表达自我意识
经过医疗人员和家属及法院严格的判断后 仍有机会拒绝无效医疗
但台湾目前因为伦理和社会尚未有更进一步的共识下
这部分目前还未跨出
108年通过的 病人自主权利法 很多人恐怕现在还是不熟悉 甚至没听过
建议大家好好研究一下 应该你我都有机会用得到
作者:
SFlash (不理猪)
2020-12-04 09:40:00推
作者:
plan0192 (力一工口卜)
2020-12-04 09:41:00推
最大问题还是政党恶斗跟媒体素质差 谁提另一边一定简化概念打你 完全没法讨论导致一堆对的事却没人敢推
作者: vs98and99 (蓝天的入口) 2020-12-04 09:52:00
推
作者:
smfy (光波记忆)
2020-12-04 09:56:00病主法的问题就是还要一笔不便宜的咨商费用 如果是用健保付会更好推一点
作者: mm58307533 2020-12-04 10:15:00
推
作者:
piece1 (...)
2020-12-04 10:49:00不就是一堆奇蹟给希望!!植物人在大众眼中算无效医疗吗
作者: stevetang010 2020-12-04 10:56:00
因为我们有快车道或是铁轨等方便自杀的地方 行人闯红灯或三宝乱开车 除了能寿终就寝 还能告对方得到一笔补偿留给家人 实属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