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nip (阿海)》之铭言:
: 我住有管理员的大楼。昨天(12/2 三)晚上九点,
: 我用Ubereats订购天仁茗茶四杯饮料,天仁茗茶不附塑胶袋。
: 外送员递给我的时候,四杯饮料放在“挖了四个洞、可放饮料的黑色海绵”,
: 一起递给我。他没有说“要还他”,于是我整组拿上楼。
: 海绵我还留着,就是这块:
: https://i.imgur.com/GVey28N.jpg
: * 补充:我真的以为这块海绵就如同推文所说的这种杯架
: → ChungLi5566: https://i.imgur.com/OEsNGha.jpg
: 而且对方递给我的时候也没有说要还给他
: 至少我没听到= =
: 我“刚刚”开gmail信箱(21:38)才看到这封信
: https://i.imgur.com/VnFghJV.jpg
: 囧。这封信下午4点寄的。但它被gmail归类在一堆推销信里面 = =
: 但现在都已经有警察来找了,打给这个人应该没用了…
: *再补充:我看到“UberEATS台湾”社团转贴这篇文
: 下面有人留言质疑面交时应该有冲突
: 在此回应:完全没有,我所有印象中跟外送员的对话只有
: 他:“没有袋子”
: 我:“我也没有袋子”
: 他把这个海绵+四杯饮料一整组递过来,我拿上去
: 就这样。
我猜啦
你不知道那杯架是要花钱买的
店家送的烂杯架绝不会长那样子.
外送员好心让你连杯架送上楼
结果等不到你拿下楼还他.
所以才在离开后很不爽告你.
所以争论点如下
1.你认为那东西是垃圾 外送员觉得那是他的 你不还要先讲啊.
2.你拿饮料回家后 为何不再出现还他杯架?
3.外送员没说要送你 你也不问要不要还他.
其实很简单 监视器一调就知道了
外送员是拿给你之后马上就走 还是在下面等你等到很不爽才走.
如果是后者 那他告你就真的是因为很不爽而不是为了告而告.
虽然为这种事告真的很无聊就是了
不过就跟有人因为下雨天雨伞放超商外伞架被偷拿而告 是一样的 就是不爽啊.
人家也可能只是拿错伞而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