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有问题,不是不能批,但为了黑柯而黑就很好笑
重点不是国宅是卖的,社宅是租的
而是在立法精神上,就已经定义社宅不是给经济弱势的人
他给弱势的部份,只有30%,另外还扩大到相对弱势(原住民、老人、爱滋患者)
如果大家那么想要帮助经济弱势,应该去骂102年的立委和内政部
因为就是当时的内政部认为台湾没有房屋问题和经济弱势问题啊
再来,今天社宅只是让你暂居,不能永租
就算给了"经济弱势",六年到了一样要你搬出去
同样没有解决经济弱势没有地方住的问题
国宅法是要100%解决弱势永居的问题
如果认为后面会转卖,可以设定成不得买卖的永租型
但现在社宅就是政府当房东(内政部官网定义)
"临时暂住"、"协助中产"
一堆人在那说社宅就是要帮助经济弱势?
是不是应该先去找102年的内政委员会的委员们?
如果要协助台北市的经济弱势?
议员直接改台北市社会住宅自条例,把给经济弱势的比例调高就好了
找柯文哲,是不是找错人?
说难听的,他二年后就下台了,只要母法不改,之后谁上台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