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捡发票并拿去兑奖而被告成合不合理?

楼主: tn00270144 (吱吱拉屎生蛆蛆)   2020-11-26 11:56:50
※ 引述《freebug (Freebug)》之铭言:
: 如果这样的行为真的如同法学专家所言完全符合构成侵占罪的要素
: 那是不是也有可能让有心人士故意先把发票扫进对奖APP或拍照起来,然后再将发票故

: 乱丢
: 等有人捡起该发票并拿去兑奖,再拿原持有发票的证据照对侵占者提告就可以赚取更多

: 偿或和解金
: 一举多得啊
: 这样的判决岂不是助长了像这样的钓鱼行为吗?
: 先不论“随手捡发票”这件事情是否符合构成侵占的要素
: 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也无法证明这张发票应该归属于谁
: 照理讲被判罪的机率应该是极低的吧
: 何况为什么一个已经没有持发票正本的人可以对一个已经持有发票正本的人进行提告呢

: 不管当初这张发票是谁的,原持有者自己本来就有义务要保管好那张发票啊
: 我有时候甚至怀疑这样的案例被判侵占罪到底合不合理?
: 大家认为呢?
合理啊
就不是自己的东西
你拿就是侵占
很难理解吗
你说别人钓鱼
那一些女的穿着暴露喝的醉醺醺的
我能不能干他
她们算不算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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