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nyeah ( 汤元吗)》之铭言:
: 我看行政院主计处统计的那个每个人平均一颗睾丸的那份资料
: 要夫妻俩合并月收超过13万 那个级数也要排到很前面
: 为什么我昨天看到八卦版一直说13万收入好像很稀松平常
: 害我一度以为走进了科技版
: 有挂吗?
看几个人啊
只代表一户没收入13万,就不要想住台北市捷运旁新大楼三房
不对,应该是15万以上才对,因为社宅租金还是便宜
谁的错?? 有错吗
住好一点就付多点钱啊
只是今天要说居住正义
那就是柯的错了
1.因为台北租金太贵了, 就算打8折还是贵 还不打房
2.社宅弄什么三房44坪,应该一房5坪 二房12坪 三房20坪
社宅就是给低端仔住的啊
要这样规画才对
5坪 穷酸一人鲁宅
12坪 没钱小夫妻
20坪 可怜小家庭
但目前的社宅看起来不是盖给低端仔住的啊
明明入住资格是限低端仔
但看那租金,又不是低端仔愿意付的钱啊
真的要检讨房型
不然都是给假低端去抢而已
真低端反而没钱或没资格去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