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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译者:黄名玺/核稿:严思祺
3.完整新闻标题:
日本新制,营业用车逼车,业者将受连带停业处分
4.完整新闻内文:
(中央社东京25日综合外电报导)日本反制“逼车”行为新制将上路,未来营业车驾驶只
要逼车,除了驾驶本人须受罚,业者也将连带受到3天到7天的停业处分。
日本放送协会(NHK)报导,有关妨害其他车辆行驶的逼车行为,日本政府国土交通省将
从本月27日起强化行政处分,只要例如出租车、货车及大客车等营业用车驾驶逼车,业者
将连带受停业处分。
日本近几年来因为逼车引发死伤事故层出不穷,今年6月施行的道路交通法修法等,已强
化对逼车驾驶本人的刑罚与行政处分,但国土交通省想更进一步强化业者行政处分,过去
一段时间持续进行相关程序。
国土交通省基于道路运送法及货物自动车运送事业法,修正给业者的通知,只要货车、计
程车、大客车等营业用车辆驾驶,在路上出现极端缩短与前车安全距离等逼车行为时,不
仅驾驶本人须受罚,业者也将被处罚停业3天;如果因为营业用车逼车引发重大事故,可
处业者停业7天。
新措施将从本月27日上路,国土交通省表示,希望此举可以督促业者彻底做好对相关人员
的指导与监督,避免发生逼车行为。
日本过去对“逼车”并没有明确定义,但今年透过修法,明定“以妨害通行为目的贴近车
辆或急踩煞车等行为”就是逼车。逼车一旦肇生危险,最高可以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
万日圆以下罚金;如果恶质逼车造成死亡事故,最高可处20年有期徒刑。(译者:黄名玺
/核稿:严思祺)1091125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011250180.aspx
6.备注:
日本开车环境比台湾好太多了,道路平,车辆干净,三宝少
现在连逼车都要重罚,反观鬼岛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