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见此事时,我已经感到心寒了……
在前几天的时候,马来西亚(下称“境内”)方面还有引述称:(节录一段)
“一名网友在影音平台YouTube 下留言,指‘马来西亚来台湾读书的都是弱势、强暴一个
杀一个,弄死一个明天还会来十个’,‘来一个女马来华人,当然要绑起来强暴弃湿(
尸)之后我也要跟着做、让马来女学生都成为我的受害者’,冷血评论随即引起挞伐,
也引来台湾警方关注。”
虽然该谢姓男子已经被逮捕
但从在台湾的留学生的角度看待的话,已经足以构成“严重恐吓、威胁”了。
而因为根据马来西亚的《刑事法典》第302 条,“杀人者,处死刑”,且是唯一的罚则、
毫无商量空间可言
(除非用第304 条的“误杀”罪,但也要有证据表明“非出于故意而残害人命”)
因此家属有这样的反应,实属正常。
虽然个人希望案件可以根据“属地主义”原则,案件在哪里发生,就该在哪里审理(即:
讯问、检控等作业应在台湾继续进行)
但假如无法保障被害者权益的话,引渡到马来西亚审讯也是没办法的事了。
(叹息)
至于声请“国家赔偿”的部分,这部分还是尊重家属心中所想,这边不多说什么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