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engwen (啦勒)
2020-11-23 13:53:25题外话 有人觉得这次判决还算严吗 (相对于其他奇怪的判决)
老翁玩两次 八年六个月
妈妈10年
不过妈妈男友 却只有一年八个月 这又不懂了
因为没胁迫?
相对于一堆鬼父玩女儿 玩了七八年却常判个五六年
台湾的法律基准真是让人完全看不懂了
简单点不就好了吗
未成年性交一次 +2年
胁迫+5年
永久性伤害 +30年 这样
不是很简单
※ 引述《jodojeda (jodojeda)》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联合报
: 2.记者署名: 林孟洁
: 3.完整新闻标题: 可恶!坏妈妈逼12岁女儿卖淫老翁 和男友玩母女“3P”
: 任,生活困窘时没有寻求正当管道协助,反而让女儿从事性交易,依法判10年5月徒刑,
: 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 另外,和女儿性交易的老翁判8年6月徒刑,玩3P的女子男友判刑1年8月,而发生7次性行
: 为的女儿义父判刑3年3月定谳。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036735
: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