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pslip (米分米分)》之铭言:
: 因为那些假道学立委立的假道学鸟笼性交易法
嫖妓本来就没罪啊
除非你嫖到18岁以下
至于所谓的罪
大概就是警察只能拿社维法吧
社维法能称什么罪
: 只要性区不设立,性交易在表面上是违法的
: 但
: 那天看到台湾AV一姊梦梦说的才惊觉
: 台湾性交易其实已经实质合法化!!
不用已经啊
一直以来都是啊
: 只有一个条件 你在做的时候要录影(不是偷拍)
: 然后不要搞那些哈扣的 性虐、人兽等等
: 你就是在拍A片不是在招妓
: 这样对吗?有请板上法匠们跟mikes大大解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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