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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eewen (ueewen)
2020-11-21 18:13:50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张文川、王孟伦
3.完整新闻标题:
涉挪用公司资金、放款三宝 永丰金前董座何寿川判8年半
4.完整新闻内文:
永丰金控前董事长何寿川,三年前被控于任内主导挪用集团子公司资金进行私人投资,并
放款给三宝建设集团,用以投资中国上海“一七八八大楼”,共二千九百万美元(约新台
币十亿元),台北地院昨依证券交易法的加重特别背信罪,将何寿川重判八年六月徒刑。
可上诉。
何不服将上诉到底
何寿川昨透过委任律师陈彦希回应深表遗憾,表示未曾违背职务进行任何不法交易来获取
个人私利,将上诉到底,以捍卫清白与声誉。
全案廿名被告,六人被判须入狱、三人可易科罚金、二人缓刑、九人无罪。全案主导者何
寿川被判最重,时任永丰余董事长邱秀莹判刑四年八月、土开部经理张金榜四年六月、法
务主管詹舜翔四年、元太科技前董事长刘思诚三年五月、三宝集团财务经理王玉玲三年七
月。
三宝建设董事长李俊杰(通缉中)的妻子廖怡慇与两员工各判五至六月,可易科罚金;何
寿川特助陈佳兴、永丰租赁董事长游国治九人获判无罪。
触犯加重特别背信罪
北院认定,何寿川以个人的海外公司投资李俊杰开发一七八八大楼,四年后共同开发者美
林证券有意卖出股权,何指示永丰租赁放款给三宝六千万美元,并由永丰余、元太科技以
“预付租金”方式各拨八百五十万美元给三宝,助李买下美林股权。
何寿川再指示手下安排分润时,将六千万美元中的两成,及永丰余、元太的一千七百万美
元,都充作何寿川的个人出资,何个人只出资八百万美元,即以三千七百万美元为基础向
李分润。
北院合议庭认定何寿川违反忠实义务,挪用公司资金用于私人投资,损害永丰金整体利益
与商誉,且金额逾亿元,依证交法加重特别背信罪重判八年半。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413937
6.备注:
与这新闻有关的报导,不是下架,就是改标。
有钱就是任性!
https://tinyurl.com/y6cfwgsb
上报: (应总编要求下架) [快讯] 三宝案宣判 永丰金前董座何寿川被判八年六个月
上报总编辑/谢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