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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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张文川
3.完整新闻标题:
三宝案被判8年半 何寿川:上诉到底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台北地院审理永丰金控的“三宝案”,今依证券交易法加重特
别背信罪,将永丰金控前董座何寿川判刑8年6月。何寿川得知后,透过律师陈彦希表示,
对此判决深表遗憾,将继续上诉到底,以捍卫自身清白与声誉。
陈彦希指出,北院认为何寿川与三宝集团董事长李俊杰,有“期约不法分润”的协议,显
有误解,何与李曾共同投资上海“1788大楼”,曾讨论股东间的权益分配,但从未要求超
过股东出资额以外的利益,不是期约不正利益,何寿川也未曾违背职务安排永丰金租赁、
永丰余投控、元太科技,进行不法交易来获取个人私利。
有关永丰金租赁的6000万美金贷款,陈彦希指出,那是2009年旧客户三宝集团延续下来的
业务,何寿川未做任何指示,永丰金租赁办理贷款人员此次也已获判无罪,且所赚的利息
并未被认定是不法所得,可见是合法贷款。
陈彦希说,何寿川得知美林公司破产而必须贱售1788大楼股权后,为了善尽董事的忠实义
务,把此有利的投资机会介绍给永丰余投控公司,经永丰余董事长邱秀莹指示相关部门评
估后,认为是有价值的投资机会才决定投资,并非帮助三宝集团李俊杰解决资金问题。
陈彦希强调,永丰金租赁于2009至2017年间贷款给三宝集团,总计获利达新台币20亿余
元 ,永丰余、元太科技公司的投资也各回收本金并获利389万美元,并未损及公司利益,
可见何寿川并未违背违背公司董事的忠实义务。何寿川为捍卫自身的清白及声誉,将继续
上诉到底。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bit.ly/32XPAZ9
6.备注:
之前参加过永丰余活动才有幸碰到他
觉得何老先生是个蛮绅士的人,台上讲话也蛮和蔼的
没想到今天遇到这种事情
单纯就永丰集团的蒸蒸日上的表现以及何寿川热衷慈善方面来看
也证明了他是一个有责任的企业家
只能帮他祈祷之后上诉后能还他一个清白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