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两边都有错,但错的是先后问题,这消费者看起来像是经济不错四处游玩的退休老人,这种餐券丢桌上就认为帐我处理好了,你看他第一次接到电话态度就是认为他早就付了要报警去报,行事也是很鲁莽霸气。
但现在问题已经变在店家这了,主要是他先去报警,而这又是公诉罪停不下来,经理似乎想试图去盖防火墙不让火烧到公司这来,但好死不死他是有去找对方私下解释说已经跟警局解释过了不用担心,还要对方签和解,警察已经被牵扯进来了,真的查下去也是会问警察跟经理这边是怎么解释的,我相信警察会提到这类案子还是会传唤当事人来做笔录啦,总之这经理可能会被公司火了再加上消费者这边的提告。
很多事讲开了就好,该受的就要受,一直在那谁的问题来来往往其实很浪费时间,你看推文就知道了,一直有两方都认为是对方的问题没交集,也无怪乎台湾永远在那吵吵吵止住不前。
※ 引述《sonjack (好冷)》之铭言:
: ※ 引述《free5566 (法老王)》之铭言:
: : 么你会把餐券放在桌上而不是交给服务生?问题就在这里呀,如果夫妻不放桌上的话,就
: : 什么事都没有了,飨食天堂何其无辜呀?莫名其妙没拿到餐费还不能提告?
: : 说到提告,餐厅没拿到餐费,打电话联络也不理他,到底有没有餐券这件事情也没人知道
: : 呀,你说你有放就有放喔?那法老王也说有借钱给比尔盖兹啊!那他怎么不还钱给我?换
: : 作你是老板,你会爽吗?你会不提告吗?如果不提告,以后大家就都来这一招就好了呀,
: : 吃爽爽,吃不用钱!那请问飨食天堂何错之有?
: 你在讲3小阿,响食要告可以告阿,但举证责任是响食,不在消费者耶
: 消费者根本不用去证明我有付餐券,是响食要去证明他们没拿到餐券
: 这两个差很多耶
: 就这么简单而已,因为响食看完监视器后,发现根本拿不出证据,只好赶快认输
: 但后面的程序又弄巧成拙搞得很难看
: 你要说你有借钱给比尔盖兹,举证责任是谁? 你不觉得你逻辑很烂吗?
: 我觉得犯错是难免拉,就当作是上一课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