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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新头壳
2.记者署名:
谢莉慧/台北市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新闻台换照遭驳 NCC:为何不反思每次有争议的都是中天?
4.完整新闻内文: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于今(18)日第938次委员会议决议予以驳回中天电视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中天新闻台”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执照换发。该会主委陈耀祥下午亲上火线召
开记者会,并面对会中多达3位中天新闻台记者的提问,态度强硬的指出,为何不反思每
次有争议的都是中天呢?“中天新闻台核心节目每日新闻与政论节目屡屡违反法律规范,
显示该台的新闻专业难以落实”。
NCC说明,中天新闻台执照效期内(103.12.12~109.12.11),截至决议日中天新闻台违
规情形,共计违规25次,受警告处分2件,受罚锾处分23件,核处金额共计1153万元。受
核处事由包含:违反事实查证12件、妨害公序良俗5件、妨害儿少身心健康4件、节目广告
不分2件、违反儿少法1件、营运不当1件。
依该会受理人民陈情及申诉案件统计,民众申诉案件由106年72件(占该会受理电视类人
民陈情及申诉总量4.71%)增加至108年962件(占该会受理电视类人民陈情与申诉总量
31.55%)。
陈耀祥说,该台制定的相关内控及自律机制与其他新闻台相仿,尚称完善,此由该台前次
评鉴期间查无违规纪录,可见其有能力落实新闻专业。但自107年评鉴后,该台即累积大
量违规,其伦理委员会对观众申诉几未提出实质有效讨论,失去批判矫正功能。教育训练
规划亦未能有效连结民众申诉、裁罚案件,且内容常与新闻专业无关,有沦为表面功夫之
嫌。另该台亦未遵守自订之“中天专业伦理规范”及“中天涉己事务新闻制播规范”,且
有新闻部主管长期未予补实之情事,显见其内部控管与自律机制运作失灵。
陈耀祥补充,针对中天新闻换照案,先前已经109年8月21日申设及换照咨询会议第142次
会议审议,并作成建议不予换照之初审决议。为使该公司能充分与该会及社会展开对话还
召开听证会,惟该台未能就其“内控与自律失灵之原因”及“如何排除上层股东干预与解
决机制”,提出有利的说明。
陈耀祥强调,在听证会中,中天公司董事林柏川与大股东蔡衍明的陈述证实蔡衍明、非中
天公司人员邱佳瑜直接或间接介入中天新闻台制播的情事,明显违反该公司所订“中天电
视新闻自主公约”,新闻部相关主管均未表示异议,亦未见自律内控机制对此提出检讨与
反省,印证该台营运不善。
NCC表示,在换照过程中,中天公司提出多次补充意见陈述及承诺,包括:1.增加1名专职
编审。2.落实新版教育训练计画。3.强化新闻台考核制度。4.确实履行评论性节目的风险
控管。5.强化申诉案件处理。6.确实执行伦理委员会决议及增加伦委员成员。7.配合主管
机关指导执行独立审查人制度。8.落实中天新闻台人事由中天电视董事会及总经理管理的
制度。惟此8项措施仍未能有效说明其如何排除上层股东不当干预。
陈耀祥补充,103年审理中天新闻换照案时,尚盼中天公司依各项要求改正,该台虽受到
NCC多次警示与要求落实附款,却未能如实执行。综上所述,中天公司未遵守自定之新闻
制播规范、多次虚伪陈述、选择性执行自订之相关自律规范,使该会认为未改善过往违规
情事,更难以落实未来6年营运计画,因此依卫广法第19条规定驳回其申请,不予换照。
NCC考量上述决定后,续涉及劳动权益保障事宜,该会除吁请申请人应积极负担雇主责任
,也将函知劳动主管机关,请其注意劳动权益保护情事、订阅收视户权益及上下架事宜,
该会将后续注意并妥为因应。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11-18/496133
6.备注:
大家觉得中天该不该检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