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大选都是选举人团制, 48个州都是赢者全得制
但很容易造成票多者输的状况
连普选票有55%都不保证赢得大选
其实,大部分国家有50%都是笃定当选了
阿不是喜欢赢者全得制吗? 那为何至今还不敢定假若有一方普选票过半者,
则全国538张选举人票全拿?
比方说 A 普选拿49% 选举人票271张, B 普选拿45% 选举人票267张
那A就是只有271张赢下大选
但是如果 A 普选拿51% 选举人票280张, B 普选拿47% 选举人票258张
那A就是判538张, B 0张 为何不敢这样定?
超过50%不是当总统的正当性相当足够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