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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Chu7-iu5 si5-po3 Liberty Times
2.记者署名:
林敬伦
3.完整新闻标题:
狼父竟对12岁女儿伸狼爪 猥亵逾238次
4.完整新闻内文: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11/13/3350517_1_1.jpg
宜兰县冬山乡男子小陈(化名),竟对自己12岁的女儿小花(化名)伸出狼爪,猥亵超过
238次,遭判7年徒刑。(记者林敬伦摄)
[记者林敬伦/宜兰报导]宜兰县冬山乡男子小陈(化名),竟对自己12岁的女儿小花(
化名)伸出狼爪,以抚摸胸部、下体等方式,以每周2次的频率,猥亵女儿超过238次;案
经小花将案情告知母亲后,全案曝光,法官审结后,依对儿童犯乘机猥亵等罪,判7年徒
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小陈为招牌装设工,与小花之母2015年离婚后,与小花住在冬山乡住处,但
小陈却对自己的女儿伸出狼爪,用手抚摸小花下体、胸部,以每周2次的频率,猥亵小花
超过238次,即便小花多次表示拒绝,仍逃不过狼爪。
全案直到小花于2018年5月时,被母亲带离住处时,小花才吐露遭到猥亵,母亲带着小花
到警察局报案;审理时,小陈辩称,他绝对没有对小花有任何猥亵行为,因为小花很叛逆
,他管教很严,不让其出门,小花才会这样指控他。
小陈的辩护律师,也指控小花自幼叛逆,异性交往复杂,经常滞留在外与异性约会,导致
小花母亲公然征求异性与小花一起出游,小花与被告间存在对立、冲突是事实。
全案法院审结,因小花有将遭猥亵过程,告知同学,法官依照小花及小花同学证词,痛批
小陈罔顾分际伦常,依对儿童犯乘机猥亵等罪,判7年徒刑。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50517
6.备注:
异性恋台男又对自己的女儿猥亵了 还不断狡辩 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