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分享] 教师法第16条第1项第1款教学不力解释令

楼主: andonie (我爱113)   2020-11-12 00:33:55
※ [本文转录自 Teacher 看板 #1VgymR8D ]
作者: nari900916 (nari900916) 看板: Teacher
标题: [分享] 教师法第16条第1项第1款教学不力解释令
时间: Wed Nov 11 19:33:45 2020
教育部令
中华民国109年11月11日
台教授国部字第1090126278B号
核释教师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一款所定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工作有具体事实,指教师
聘任后,有下列各款一款以上情形,且其情节未达应依教师法第十四条或第十五条予以解
聘之程度,经就相关之各种具体事实综合评价判断,而有予以解聘或不续聘之必要者:
一、不遵守上下课时间,经常迟到或早退。
二、有旷课、旷职纪录且工作态度消极,经劝导仍无改善。
三、以言语、文字或其他方式羞辱学生,造成学生心理伤害。
四、体罚学生,有具体事实。
五、教学行为失当,明显损害学生学习权益。
六、亲师沟通不良,且主要可归责于教师。
七、班级经营欠佳,有具体事实。
八、于教学、辅导管教或处理行政事务过程中,消极不作为,致使教学成效不佳、学生异
常行为严重或行政延宕,且有具体事实。
九、在外补习、违法兼职,或于上班时间从事私人商业行为。
十、推销商品、升学用参考书、测验卷,获致私人利益。
十一、有其他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工作之具体事实。
部  长 潘文忠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6215/ch05/type2/gov40/num5/Eg.htm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6215/ch05/type2/gov40/num5/Eg.pdf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20-11-12 00:34:00
可以说一下八卦点在哪里ㄇ
作者: blue999 (FLY)   2020-11-12 00:35:00
老师爽到不行 早该淘汰了 一堆不适任的
作者: iclaire (JOJO)   2020-11-12 00:35:00
想赚钱真的别来当老师
作者: christopherl (Crystal~++)   2020-11-12 00:37:00
亲师沟通不力:遇到黑道、警察家长罩的,没人敢动他小孩。例如旭光高中口交哥
作者: johnny (johnny)   2020-11-12 00:37:00
不然勒 你要老师打你小孩?
作者: p2p8ppp (给我钱)   2020-11-12 00:37:00
??????????????????????
作者: justice0616 (你学长)   2020-11-12 00:38:00
跟学生做爱是犯哪一点
作者: christopherl (Crystal~++)   2020-11-12 00:38:00
没差,反正是台语族群读的。像我们台北人都很优秀,尊重老师的教学,很多人才都是外省籍听说南部有8+9霸凌同学被老师处罚,回家就跟黑道爸爸说被老师体罚,隔天学校就把老师换成代理代课
作者: starseven7 (star)   2020-11-12 00:49:00
有个疑问?学生不乖或犯错?老师该如何?如果规劝也听不进去,老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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