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
2.记者署名:
记者曾健祐/桃园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女驾驶拒检还乱扯警察打人 妨害公务外再加一条诬告
4.完整新闻内文:
桃园杨姓女子开曳引车超载不配合拦查还连闯3个红灯,解除手煞车胁迫警方退散,芦竹
分局员警朝轮胎开4枪逮捕她,杨女事后投诉电视台媒体,称5名警察对她拳打脚踢提告伤
害,警方也提告诬告罪;检方查,杨女拒检被依妨害公务判6月,又诬指警方伤害,依诬
告罪嫌起诉她,建请从重量刑。
检警调查,杨女(43岁)2018年5月26日下午1点多,驾驶曳引车行经芦竹区长兴路段时,
因车辆超载土石方,辖区南崁派出所李姓、温姓、吴姓、钟姓及郑姓等5名员警上前盘查
,要求杨摇下车窗出示证件、应配合过磅。
但杨女非但不配合,还趁机倒车驶离拒绝稽查,警方开启警报器尾随,沿途挥手、拍打车
门示意,杨却踩油门加速连闯3个红灯,直到被支援警力拦下,并用手写板书写“不下车
破窗”,杨仍解除手煞车、打倒车档发出蜂鸣声以此胁迫警方退散,最后经警方朝车轮开
4枪才将杨逮捕。
杨女被依妨害公务罪嫌起诉,一审桃园地院采信杨女辩称自己突被大量警力包围,因恐惧
才有微幅倒车,难认有施以强暴之故意,判杨无罪;检方上诉,二审台湾高等法院认为,
杨女明知自己超载,借口没听到警笛连闯3个红灯、逆向行驶,显示为躲避始终不接受拦
停,依妨害公务判她6月。
而杨女案发后,向电视新闻投诉5名员警执法过当、朝她拳打脚踢,芦竹分局认有澄清必
要,主动发新闻稿说明,杨仍具状对5名员警提告,诬指他们压制逮捕行为涉犯刑法134条
藉职务上权力、机会或方法触犯伤害罪,经检方侦结不起诉。
芦竹分局5名员警不甘无端被指控,再对杨女提告诬告罪嫌,检方依双方证词、杨女提告
纪录、前案不起诉处分书等,侦结依诬告罪嫌起诉她;检方认为,杨女前因涉犯妨害公务
罪,却仍不知悔悟,又犯诬告罪,犯后否认态度不佳,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990747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