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假释后再犯轻罪遭撤销 释字796号指违反

楼主: autokey (该起床啦)   2020-11-06 21:06:52
假释~代表他原本坐牢的役期还没结束
因为在狱中表现不错等情况
被"提早"放出来
假释期间犯罪
被抓回去继续服刑天经地义
哪里违反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有考虑被害人与家属的感受吗?
有把他们对司法公义的比例放进去吗?
是不是杀人或强奸的假释犯
要再犯杀人或强奸的罪才能取消假释?
比例原则不是这样算的吧
对不起我法盲
作者: johnwu (就是酱)   2020-11-06 21:07:00
法律人的思维跟一般人不一样
作者: Marino (马利诺)   2020-11-06 21:07:00
刑法是围绕着犯罪行为人为中对去思考的 不会考虑受害人感其实立法的精神一开始就走偏了 你整部法律既是以犯罪者为中心去思考 学这部法律的人自然就只关心犯罪者 这也必然之前的释宪法也把累犯一部刀相关的法律宣告违宪了以后搞不好连累犯加重本刑也会违宪 总之就是越判越轻
作者: qw5980162 (学不会)   2020-11-06 21:11:00
过失致死被判2年 1年后假释出狱结果与人互殴 被判伤害罪2个月缓刑3年 或犯强盗罪被判5年 你觉得哪种假释有理? 还是全都撤销有理?果真法盲
作者: sid3 (bluewind)   2020-11-06 21:13:00
一码归一码 轻罪加在原来重罪里本来就不合理
作者: qw5980162 (学不会)   2020-11-06 21:13:00
社会上的案情各式各样 还是你只考虑杀人?
作者: enzowalker (墨行者)   2020-11-06 21:13:00
没错,你是法盲。
作者: qw5980162 (学不会)   2020-11-06 21:14:00
推楼上
作者: riker729 (riker)   2020-11-06 21:14:00
假释就已经对受害者不公了! 假释要经受害者或家属同意
作者: TouchAgain (谢谢)   2020-11-06 21:16:00
假释就是留校察看的意思 还要等你再被记大过才能开除?
作者: udm   2020-11-06 21:16:00
讲得好像刑法要触犯很容易一样。普通老百姓谁会去犯刑法?假释是看这人是否能融入社会,很明显会犯刑法就是融入不了。
作者: rockido (123)   2020-11-06 21:17:00
我自己在法院工作,动不动就说人法盲也是可悲啦
作者: antonny (安汤尼)   2020-11-06 21:18:00
还没碰实务的学生最后不要说别人法盲 实务很多很扯的
作者: enzowalker (墨行者)   2020-11-06 21:18:00
法匠都会去辩说,犯罪比例如何如何,却都不会讨论,这
作者: antonny (安汤尼)   2020-11-06 21:19:00
我不能接受大法官说他要让他在社会化 你轻罪还是要进去假释期间要给缓刑,这法官要很敢,是怎样的故意犯罪才会其情可悯到可以给缓刑?
作者: TouchAgain (谢谢)   2020-11-06 21:20:00
假释本来就有法外开恩的意思了 再触法就关回去而已关回去是服本来就该服的刑 这哪里有侵害人权?
作者: antonny (安汤尼)   2020-11-06 21:21:00
假释的没犯罪V.S 假释的犯罪 有相同处理的可能怎不讲?个人是觉得这见解是可以讨论的 不是只有法律人才懂
作者: qw5980162 (学不会)   2020-11-06 21:22:00
每种案件本来就不同 法官是人 不是神 要如何判去决定
作者: antonny (安汤尼)   2020-11-06 21:22:00
法律人在学跟在实务当官是两种人
作者: rockido (123)   2020-11-06 21:24:00
那你的例子大法官也只会跟你说个案审酌 这也是解释意旨可是你却对不同意见的劈头就法盲 是有多厉害?
作者: qw5980162 (学不会)   2020-11-06 21:25:00
本来就该个案审酌他不是承认自己就法盲了顺其意所述而已
作者: rockido (123)   2020-11-06 21:26:00
他怎么说你就可以随便冠人法人喔 你老师是这样教你吗盲
作者: antonny (安汤尼)   2020-11-06 21:28:00
就像常看到才大二大三的法律系学生:我不想跟不同平行世界的讲话,还没学好学满就这么傲,法学教育真的有问题
作者: domago ( )   2020-11-06 21:29:00
大法官认为轻罪不是犯罪啦 大法官又造法了
作者: TouchAgain (谢谢)   2020-11-06 21:31:00
很多念法律的只是熟法条但没逻辑能力 没啥好优越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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